【咸鱼魔王】(1)(第3/14页)

,去教堂捐钱请祭祀们来一发神术也就好了,不就是尴尬点而已……回到家,三个房间里各捆着一只母狗,被塞着嘴只能发出哼唧声,下身逼和菊花里都插着粗大的棒子,可惜棒子就是棒子,不能动,所以还有母狗在扭动着,希望获得更多的快感,可惜没有莫里斯的小动作,她们永远不可能高潮。

    莫里斯其实压根没啥行李,他的背包其实是一个伪装,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旅者,他完全可以空手上路,需要什么可以用魔法,不想用就抢,没得抢还能骗,有的就是办法,去房东那边多塞了枚金币,说房子多租一个月,不要来打扰他,要闭关读书,一个月后那个抠门的房东应该纠结房间里的三具尸体怎么处理了吧,或许都用不着一个月,过几天见不到人,家里人会去找的,能不能活看她们运气咯。

    莫里斯就这么潇洒的踏上了旅程,城里应该有几位富家小姐或者贵女们还记得曾经有那么一位帅气温柔的博学者曾经和她们有过一夜情,就这样。其他人则压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这种事情在堕落的人类世界并不少见,能怪到哪里去呢。

    哼着不知道在哪个村庄里听到的民谣的莫里斯,走在路上,就在刚才他还蹭了一辆牛车,可惜车主和他不同路,于是就和车主告别然后开始自己走。

    随着漫步,他走到一个三岔路口。看着旁边走过来的旅行者,莫里斯心里默默的估算着,女人,背着剑,感受不到斗气,神力,法力,应该是个佣兵或者战士?身上也没有什么装备,服装到时很适合战斗,不是花里胡哨的类型,不过,个头貌似有点小啊。

    随着两个人渐渐的接近,莫里斯露出招牌式的微笑,向来人点头示意。

    “你好,战士?”“你好,学者?”“是的,我是一名正在大陆旅行的学者,我叫莫里斯。”“罗莎莉。”罗莎莉,萝莉?看体型还真挺萝莉的,盯着罗莎莉的胸部看了一会,莫里斯叹了口气,洗衣板啊。

    “莫里斯先生你貌似在想很失礼的事情。”“不愧是战士,感觉真的很灵敏,罗莎莉小姐,不是我对你的实力有疑问,只是你的体型,实在不像个战士……”或许是为了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罗莎莉随手抽出背着的剑,在手里转了几圈,往旁边的一棵树上随手一斩,树就被整齐的切成了两段。

    “哦!厉害厉害,果然是人不可貌相!”莫里斯一边拍手叫好一边心里开始翻江倒海,这个女孩抽出来的不是他妈的圣剑吗!操,怎么在路上随便走走就遇到这玩意儿……果然是自己干坏事干太多人品负了吗!

    圣剑,原名是啥早没多少人知道了,莫里斯是有数的,其实圣剑的原名真的很土,以神赐合金为原料经矮人锻造后由十二位神祇最高祭祀用生命祝福的灭魔之剑。《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说起来都是黑历史,这是莫里斯以前中二病发作想着毁灭人类灭世的时候人类为了对抗他制造出来的兵器,都他妈是几十季文明前的东西了,到今天还在,还能用……莫里斯至少栽在这把剑上有两位数,结果这尼玛走走路又遇上了,不过以前圣剑的使用者都至少是七阶以上的战士了,这次圣剑怎么落到这么个连斗气都没有的小丫头手上。

    “哼哼,知道厉害了吧。”“这不是传说中的以神赐合金为原料经矮人锻造后由十二位神祇最高祭祀用生命祝福的灭魔之剑吗!只有传说中的勇者才能佩戴的剑。”“你居然知道这把剑的原名!”“那是当然,勇者大人,我可是一名博学者。”于是,莫里斯和罗莎莉两个人就开始边走边侃大山的旅程,毕竟好像没人叫过罗莎莉勇者大人,被这么叫了罗莎莉真的感觉很开心。

    罗莎莉说起来是一名弃婴,刚出生没多久就被放在了圣法恩国皇都法恩城生命女神大教堂的门口,这样的例子其实很多,也是很多教会成员的来源,你以为她会是什么皇室私生子或者贵族私生子?抱歉,大教堂查的清清楚楚,她就是一对进城打工的村民的后代,父亲干着木匠活,母亲帮人洗衣缝补维持生计,平平无奇,说起来,她就是个在教堂长大的村姑。

    随着罗莎莉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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