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第5/5页)

排骨剔下来剁好,放到开水里焯烫,然后将水倒掉,等锅烧干烧烫后,放一点油,油热后放入姜片和蒜片爆香,再加入辣椒酱炒匀,然后放入排骨,翻炒均匀,再入切成差不多长断的干豆角,再次翻炒均匀,加水没过菜,倒入酱油,最后加入八角和香叶,盖上锅盖,大火烧开后,转小火炖四十分钟左右,掀开锅盖,大火收汁。

    这时,之前放在炉子上煮的羊肉也差不多了,就将白萝卜和粉丝放进去,直到煮熟入味即可。

    三个菜,六口人肯定是不够分的,沈含梅又依白融的意思,切了牛肉和胡萝卜放到另一个锅里煮。

    一时间家里三个地方同时煮着肉炖着菜,羊肉、猪肉、牛肉,那香味顺着家里的大门就飘进了村里,闻得周围路过的人都忍不住跟着吸溜口水,更别提早就趴厨房门口眼巴巴望着的两个半大男孩了。

    “舅妈,你做菜做这么好,有没有考虑过去县城里开家餐馆赚钱啊。”白融也馋得直咽口水,只好给自己找个话题,免得自己再出丑。

    “想啊,”沈含梅笑了笑大方承认,“就是没钱么,家里还欠着债呢,要真有钱去开馆子,别人该上家来闹了。”说着眼睛都有些酸,每次带小孩上街去吃那碗粉条,沈含梅都会感叹一下的,她觉就那碗粉条的水平,她也能做出来。

    “那你现在还出去找工作做吗?”

    “嗯,农闲的时候,看谁家建房子,去当小工,帮人提个水泥沙浆桶子,挑点砖什么的。”沈含梅道。留在村里没外除的人都是这样的,有些五六十的老人也跟着去。

    “那你说,”白融斟酌了一下用词,问道,“我去县城里开个小餐馆怎么样?请舅妈给我当主厨。”

    “你?你不是要去江城的大学里吗?”沈含梅惊讶地看着他。

    “嗯,但是我有一个……兄弟要过来,我让他给我帮忙,我可能还得常上江城去,没那么多时间。”白融说的兄弟指的是阿顺,在这种乡下地方开小餐馆,别看小,七七八八的麻烦事却不少,阿顺这些年跟着他,最会处理这些事了,交给他最放心。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