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5)(第2/4页)
嫌弃, 而如今左相这些都有, 若真能进去,下辈子都能吃喝不愁,这不比给人唱戏舒服得多?他傻了才会拒绝!
啧啧, 要是真能过上不用出力便坐吃山空的日子,我也愿意啊!
不能吧,叶先生当浣花班头牌都当了快十年了,难道赚的钱还不够他花么?何至于去折辱自己?
谁能说得好,没准儿是被威胁了呢?
**
因为我要钱。叶怜道,当个戏子得来的钱不够我花。
时倦坐在照仙楼雅间里,哦了声。
叶怜扯了扯嘴角: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时倦安静地望着他。
他没想多说什么,可叶怜却主动说了起来:是,他们猜的都是对的。我从进戏班第天就想着未来能进入高门大户,之前那些官员们我没答应,只是我想提高自己的价值,当然,还有他们也的确没达到我的预期。
叶怜勾了勾唇:是不是很无耻?
时倦:还好。
叶怜却嗤笑声。
他抱着胳膊靠在窗边,讽刺地笑道:你自然能说我不要脸,因为你傍上的,可是当今圣上!你以为你比我高贵?还不样都是热情消退后的附属品,甚至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垃圾!!
时倦听到他话中咬牙切齿的恨意,有点莫名地看着他:你有多喜欢钱?
叶怜仰着下巴:和你有关系?
说实话,这世上拜金的人不少,可这样的人大多心思敏感,般不会主动说起自己的什么想法。
可叶怜分明三年前还能熟练地游走在各个听戏的客人之间,如今如丞相府,却像是脱去了束缚,毫不留情地将势利写在自己的脸上。
叶怜是喜欢钱,可比起这个,他更喜欢的是权。
他同样是被当年善心大发的班主捡回戏班的。
但和时倦不同,他是真正的孤儿,不知来处,不知归途,以天地为被,独自在这京城里挣扎着长大。
大夏繁华,个人有手有脚,想要饿死其实也不大容易。
他当过街头蓬头垢面的乞儿,抢过野狗的口粮,偷过行人的钱袋。
稍微大点,他也当过大户人家的奴,当过工地上的苦力,用一整天的劳累,换来还不够买一顿饭的铜钱。
从这处到那一处,他每到一个地方,却又总是待不长久。
因为他太小了。
小孩和大人比,正常人都愿意选择一个身强力壮的成年人来帮自己干活儿,而不是一个细胳膊细腿的孤儿。
十三岁那年,他再次被帮工赶出工坊,他哭着求对方不要赶他走,因为他就指望着这天的分钱。可因为长时间不曾好好进食,他的哭闹也没什么威慑力,甚至连工坊里面的人都听不清。
反抗毫无效果,他到底还是被关在门外。
他在工坊后面的垃圾堆里扒拉出前几日藏起来的半个馍,蹲在草丛里,小心翼翼地啃着面皮。
放了几天,馍早已冷得透彻,发馊发酸不说,还隐隐透着灰白色,味道着实好不到哪去。
却在这时,原本已经禁闭的大门蓦然被拉开。
接着,辆装饰华贵的马车停在大门口,车子里走下来一个看穿着便知晓非富即贵的人。
原本气势汹汹的帮工点头哈腰地迎出来,脸的谄媚,领着来人进去了。
十三岁的男孩子满身是灰地蹲在草丛里,舌尖被那馍的味道刺激,忽然喉咙酸,接着啪嗒啪嗒掉下泪来。
明明都是人。
可凭什么他就要吃了上顿没下顿,整天在肮脏泥泞里摸爬滚打,而有的人却可以锦衣玉食,行人争相开道?
十几岁的孩子正是感情最纯粹和浓烈的时候。
他想要钱。
他想要被捧着。
他想要做那人上人。
而丞相是如今朝中除了圣上,权势最大之人。
那个嚼舌根的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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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 要是真能过上不用出力便坐吃山空的日子,我也愿意啊!
不能吧,叶先生当浣花班头牌都当了快十年了,难道赚的钱还不够他花么?何至于去折辱自己?
谁能说得好,没准儿是被威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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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要钱。叶怜道,当个戏子得来的钱不够我花。
时倦坐在照仙楼雅间里,哦了声。
叶怜扯了扯嘴角: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时倦安静地望着他。
他没想多说什么,可叶怜却主动说了起来:是,他们猜的都是对的。我从进戏班第天就想着未来能进入高门大户,之前那些官员们我没答应,只是我想提高自己的价值,当然,还有他们也的确没达到我的预期。
叶怜勾了勾唇:是不是很无耻?
时倦:还好。
叶怜却嗤笑声。
他抱着胳膊靠在窗边,讽刺地笑道:你自然能说我不要脸,因为你傍上的,可是当今圣上!你以为你比我高贵?还不样都是热情消退后的附属品,甚至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垃圾!!
时倦听到他话中咬牙切齿的恨意,有点莫名地看着他:你有多喜欢钱?
叶怜仰着下巴:和你有关系?
说实话,这世上拜金的人不少,可这样的人大多心思敏感,般不会主动说起自己的什么想法。
可叶怜分明三年前还能熟练地游走在各个听戏的客人之间,如今如丞相府,却像是脱去了束缚,毫不留情地将势利写在自己的脸上。
叶怜是喜欢钱,可比起这个,他更喜欢的是权。
他同样是被当年善心大发的班主捡回戏班的。
但和时倦不同,他是真正的孤儿,不知来处,不知归途,以天地为被,独自在这京城里挣扎着长大。
大夏繁华,个人有手有脚,想要饿死其实也不大容易。
他当过街头蓬头垢面的乞儿,抢过野狗的口粮,偷过行人的钱袋。
稍微大点,他也当过大户人家的奴,当过工地上的苦力,用一整天的劳累,换来还不够买一顿饭的铜钱。
从这处到那一处,他每到一个地方,却又总是待不长久。
因为他太小了。
小孩和大人比,正常人都愿意选择一个身强力壮的成年人来帮自己干活儿,而不是一个细胳膊细腿的孤儿。
十三岁那年,他再次被帮工赶出工坊,他哭着求对方不要赶他走,因为他就指望着这天的分钱。可因为长时间不曾好好进食,他的哭闹也没什么威慑力,甚至连工坊里面的人都听不清。
反抗毫无效果,他到底还是被关在门外。
他在工坊后面的垃圾堆里扒拉出前几日藏起来的半个馍,蹲在草丛里,小心翼翼地啃着面皮。
放了几天,馍早已冷得透彻,发馊发酸不说,还隐隐透着灰白色,味道着实好不到哪去。
却在这时,原本已经禁闭的大门蓦然被拉开。
接着,辆装饰华贵的马车停在大门口,车子里走下来一个看穿着便知晓非富即贵的人。
原本气势汹汹的帮工点头哈腰地迎出来,脸的谄媚,领着来人进去了。
十三岁的男孩子满身是灰地蹲在草丛里,舌尖被那馍的味道刺激,忽然喉咙酸,接着啪嗒啪嗒掉下泪来。
明明都是人。
可凭什么他就要吃了上顿没下顿,整天在肮脏泥泞里摸爬滚打,而有的人却可以锦衣玉食,行人争相开道?
十几岁的孩子正是感情最纯粹和浓烈的时候。
他想要钱。
他想要被捧着。
他想要做那人上人。
而丞相是如今朝中除了圣上,权势最大之人。
那个嚼舌根的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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