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9)(第2/4页)
的聊到了生肖,陈戈惊道:
诶?叶大哥,你竟然是属鼠的吗?看着好年轻啊。
叶执初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眉宇间竟有些少年时的印记:
不年轻了,都奔四十了。
季漓听到这话,竟是一惊,他本来是不相信算命先生说的话的。他跟叶执初分开了十二年,共同生活在这座城市,竟然一次都没有偶遇到。
偏偏在今天,算命先生说他桃花运很好的这一年,叶执初竟然出现了,而且还是属鼠的,又高又帅这一点也符合,他们的感情里也的确充满了坎坷。
难道说,叶执初就是自己的正缘吗?
可是......他们彼此之间错过了十二年的光阴,他不否认,叶执初的确在他的心中有着不一样的地位,但是,他无法确定那是否可以称之为爱情,更多的,应该是年少时的依恋与遗憾?不过,叶执初的确是有影响到他的审美,他之后交往过的为数不多的对象,身上多多少少都有着叶执初的影子,当然了,赵郢除外。
等等,他为什么又想起赵郢来了呢?他们两个又没有在交往,他只不过是卖赵董个人情帮赵董照顾儿子而已。更何况,赵郢又不是属鼠的,过来瞎参和什么劲儿呢。
没错,季漓此时已经深深被老祖宗博大精深的周易文化所折服,认定了自己命定之人必定是个属鼠的。
老朋友,或者说是老情人,见面并没有那么的尴尬,而且也有很多的话题可聊,聊曾经的美好,聊彼此缺失的时光,只要不去触碰当年不愉快的那一段,都不会让彼此难堪。再加上有一个很会察言观色的陈戈在一旁,这顿酒喝得所谓是宾主尽欢,酣畅淋漓,不知不觉的,季漓和陈戈两个人都喝多了。
叶执初倒是还好,从很久之前他就是一个比他外表更有酒量的人,再加上这几年的锤炼,他不敢说千杯不倒,喝赢一位总坐办公室的医生和一位有属下挡酒的总裁还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唯一清醒的叶执初便担负起了送两个醉鬼回家的任务。
陈医生,你家住在哪里啊?叶执初推了推瘫在椅子上呼呼大睡的陈戈,问道:
没事儿,执初哥,我......有人接我。
说完,他打了一个酒嗝,迷迷糊糊掏出手机来,只按了1号键,电话便打了出去。
设成了快捷键,叶执初觉得两个人的关系一定不一般。
电话很快就被接听了,陈戈猛地深吸一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儿,还故意捋了捋舌头,想要摆脱身上的醉态:
小......小安,
可惜,舌头不争气,大脑也不争气,醉态挥之不去,他只能破罐子破摔,舌头打着卷朝电话那头卖萌:
哥哥我喝多了,你快过来接我~
电话那头,年轻人简短回复了一句,就有剧烈的寒流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然后,电话就被粗暴的挂断了。
如果叶执初没有听错的话,年轻人说的那句话似乎是
去死。
陈戈不以为然,他眯缝着眼睛嘻嘻的朝着叶执初笑了起来,用与其说是无奈更像是宠溺的语气说:
哎呀,生气了呢。年轻人啊,气性就是比较大呢。
他真的会来接你吗?叶执初觉得有些不放心:
连地址都没问你......果然还是我送你回去吧?
会来的,会来的,陈戈捂住嘴巴,语气就像是炫耀自己家考上清华的儿子一样:
我们小安啊,是个嘴硬心软的好孩子呢,他不会丢下我不管的。而且啊,无论我在哪,他都会找到我呢。
叶执初眨了眨眼,不明所以。
果然,没多一会儿,一个身材高大,穿着米色开衫,露出浅蓝色衬衫领子,下身是深蓝色牛仔裤,脖子上夸张的挂着价值不菲白色耳机的年轻人满脸不爽的走了进来,径直来到陈戈这一桌,打量了一眼叶执初,发现对方跟陈戈一样是个0后又看向季漓,然后眼睛死死盯着他,阴郁之气由内而外散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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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叶大哥,你竟然是属鼠的吗?看着好年轻啊。
叶执初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眉宇间竟有些少年时的印记:
不年轻了,都奔四十了。
季漓听到这话,竟是一惊,他本来是不相信算命先生说的话的。他跟叶执初分开了十二年,共同生活在这座城市,竟然一次都没有偶遇到。
偏偏在今天,算命先生说他桃花运很好的这一年,叶执初竟然出现了,而且还是属鼠的,又高又帅这一点也符合,他们的感情里也的确充满了坎坷。
难道说,叶执初就是自己的正缘吗?
可是......他们彼此之间错过了十二年的光阴,他不否认,叶执初的确在他的心中有着不一样的地位,但是,他无法确定那是否可以称之为爱情,更多的,应该是年少时的依恋与遗憾?不过,叶执初的确是有影响到他的审美,他之后交往过的为数不多的对象,身上多多少少都有着叶执初的影子,当然了,赵郢除外。
等等,他为什么又想起赵郢来了呢?他们两个又没有在交往,他只不过是卖赵董个人情帮赵董照顾儿子而已。更何况,赵郢又不是属鼠的,过来瞎参和什么劲儿呢。
没错,季漓此时已经深深被老祖宗博大精深的周易文化所折服,认定了自己命定之人必定是个属鼠的。
老朋友,或者说是老情人,见面并没有那么的尴尬,而且也有很多的话题可聊,聊曾经的美好,聊彼此缺失的时光,只要不去触碰当年不愉快的那一段,都不会让彼此难堪。再加上有一个很会察言观色的陈戈在一旁,这顿酒喝得所谓是宾主尽欢,酣畅淋漓,不知不觉的,季漓和陈戈两个人都喝多了。
叶执初倒是还好,从很久之前他就是一个比他外表更有酒量的人,再加上这几年的锤炼,他不敢说千杯不倒,喝赢一位总坐办公室的医生和一位有属下挡酒的总裁还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唯一清醒的叶执初便担负起了送两个醉鬼回家的任务。
陈医生,你家住在哪里啊?叶执初推了推瘫在椅子上呼呼大睡的陈戈,问道:
没事儿,执初哥,我......有人接我。
说完,他打了一个酒嗝,迷迷糊糊掏出手机来,只按了1号键,电话便打了出去。
设成了快捷键,叶执初觉得两个人的关系一定不一般。
电话很快就被接听了,陈戈猛地深吸一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儿,还故意捋了捋舌头,想要摆脱身上的醉态:
小......小安,
可惜,舌头不争气,大脑也不争气,醉态挥之不去,他只能破罐子破摔,舌头打着卷朝电话那头卖萌:
哥哥我喝多了,你快过来接我~
电话那头,年轻人简短回复了一句,就有剧烈的寒流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然后,电话就被粗暴的挂断了。
如果叶执初没有听错的话,年轻人说的那句话似乎是
去死。
陈戈不以为然,他眯缝着眼睛嘻嘻的朝着叶执初笑了起来,用与其说是无奈更像是宠溺的语气说:
哎呀,生气了呢。年轻人啊,气性就是比较大呢。
他真的会来接你吗?叶执初觉得有些不放心:
连地址都没问你......果然还是我送你回去吧?
会来的,会来的,陈戈捂住嘴巴,语气就像是炫耀自己家考上清华的儿子一样:
我们小安啊,是个嘴硬心软的好孩子呢,他不会丢下我不管的。而且啊,无论我在哪,他都会找到我呢。
叶执初眨了眨眼,不明所以。
果然,没多一会儿,一个身材高大,穿着米色开衫,露出浅蓝色衬衫领子,下身是深蓝色牛仔裤,脖子上夸张的挂着价值不菲白色耳机的年轻人满脸不爽的走了进来,径直来到陈戈这一桌,打量了一眼叶执初,发现对方跟陈戈一样是个0后又看向季漓,然后眼睛死死盯着他,阴郁之气由内而外散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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