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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左右发育成熟,17岁左右性欲达到最高峰。而男性要到30岁左右才发育成熟,40岁左右性欲达到最高峰。我国古代就有「男活三十慢悠悠,女活十八就回头」的说法,形像地说明了男女发育的不同特点。

    因此,从男女发育的不同特点看,少女应选择35─45岁年龄段的男性作为性伴侣。同时,这个年龄段的男性大多已结婚十年以上,有丰富的性交经验。而性交经验,绝不是经过几次性交体验就能具有的,一般要经过几年的积累。这对於一个从未有过性体验的少女来说,是最为重要的,只有有充分性经验的男人,才知道少女需要什麽,知道怎样最大限度地激起少女的情欲。

    多数情况下,他可以使少女初次性交就能获得性快感,获得极大的性满足,从而对性爱留下美好的印像和憧憬,为少女性生活的开始打下很好的基础。否则,会使少女初次性交就兴趣索然,极易在少女的心中留下阴影,严重影响少女今後的性生活。这一点对少女尤为重要,不愉快的性生活有时会影响少女一生的幸福。

    所以说,不论从哪方面看,40岁左右的男性是少女最理想的性伴侣。

    而和外人作爱的「风险」,一是容易怀孕,二是怕传染上性病,三是不可能保密,四是得不到性快感。更坏的是,没有真情关切,往往竟至反目相弃。所以父亲是最理想的人选:他不会轻易让女儿怀孕,他知道自身是健康的才会和女儿性交,他当然会绝对保密,他对她是自然的、无条件的、永远的爱她。更重要的,父亲是有性经验的完全成熟的男性,他会带给女儿最美妙的性享受。

    所以有人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我觉得也很有道理。

    自我十四岁开始和爸爸秘密性爱,到现在已有四年了,我深深的觉得,我和爸爸之间感觉是那麽的甜蜜、和谐,在彼此肉体畅美的高潮时,还能感觉到灵魂的震动,那真是最美好、最最幸福的性爱!

    社会法律禁止父女性爱。我自内心深处反驳,为什麽女儿就不能和爸爸做爱?禁止的主要理由之一是:血缘相近,易产畸婴。但至今这方面并没有充分的科学统计实据。反之,世上的许多畸婴,却完全与血缘的远近无关。

    自古便有许多近亲性爱的传说,而他们的子嗣也都昌盛荣华。我们的始祖伏羲和女娲不也是兄妹吗?西方圣经中有许多父女性爱的记载。其中之一的「那提」,他和他的两位女儿性交所生的後代,不也都正常健康,世世繁衍?

    也许有一天,当人类对自己的生殖遗传生理有更充分的、「更真确」的了解时,这些人为的「乱伦禁忌」,将不再被视为法律。

    不管如何,对我而言,爸爸既是我的情人,又是我的哥哥,也是我的性爱偶配。

    高潮时我无所顾忌的亲切的喊叫「爸爸」、「老公」;而爸爸叫我「乖女」、「爱心」、「甜心」

    ……爸爸把男人对女人所有的爱都聚予我一身,你们说我能不感到幸福吗?

    上面叙述的是我的真实经历,而且我和爸爸的关系还在继续。即使我将来结婚了,也不会放弃和爸爸的性爱关系!

    我把我的真实经历写了出来。如果那位男士和自己的女儿做过,或那位女孩和我一样,和爸爸做过,我们可以通信联系,彼此交流对父女性爱的感受。因为我觉得这种爱也是一种真实的爱,为什麽很多人不敢说出来呢?我们没有侵犯任何人,没有妨碍任何人,为什麽不可以大胆地去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