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72)(第3/4页)

这金簪,才是他被温州鬼差证认主后,获得的属于自己的法器。

    你先走,我随后就到!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眼看那金簪就要刺进山田闲雅的胸口,连奚和更夫都来不及阻拦。却听一道尖锐的啸声,一抹金光从空中闪过,击中温州鬼差手里的金簪。他惨叫一声,金簪直接被这道金光击穿断裂,变成两断,落在地上。

    连奚转过头,看向身旁的男人。

    金色册页悬浮在捩臣的身侧,察觉到连奚的视线,捩臣同样看向他,淡淡挑眉:你不要业绩了?

    如果山田闲雅被温州鬼差杀了,魂飞魄散,那当然算不上他们的业绩。

    良久,连奚轻轻颔首:当然要。

    下一刻,无情的苏城鬼差,眼也不眨地将一对有情人送下地府。顺便,还拿走了温州鬼差落在地上的江南道黑无常证,没一起送回去。

    被扔进地府的时候,温州鬼差抱着爱人,用怨毒的眼神盯着三人。仿佛在说千万不要给他回来的机会,只要他回来了,他一定会报仇。

    捩总都懒得搭理这种人,也没看懂温州鬼差最后那眼神的意思。他只顾着捡起地上的黑无常证,接着随手翻了翻,眉头微蹙:没几个名字?

    虽说无常证上的名字会实时更新,如果当了几十年鬼差,可能一开始抓的鬼的名字已经消失了为了给新鬼的名字腾位置。毕竟无常证的厚度是不变的。但问题是,捩臣翻开这本无常证仔细看了看:就这几个?

    我看看。连奚接过温州鬼差的无常证看了起来,他也皱起眉:是很少。

    大人,请让小的看看。更夫结果无常证,看了后,他立刻懂了:这小相公偷懒呢!整天就知道和他那姘头颠鸾倒凤,哪里愿意去抓鬼!他每天只要从我同事的无常证上剥一点存款,到自己无常证上,就算他自己业绩了。啧,小东西阴险得很啊。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些读者说看的不舒服,正常,因为一点点揭开地府的设定,那就是个私心与恶的集合。这篇文不打算走伟光正全家欢路线,想走的是比较另类比较猎奇的。要是那种讨好所有人,迎合99%大众,包括我自己三观的灵异文,我写过了,不会再写了。

    不过针对这一章我有点话要说,之前那章小受动私心,暂且不论薛定谔的真相到底是什么,这个选择我个人一直没赞同,也在文里说是不对的。当然,很多人也这么觉得。然后,这一章,小受他们把这对小情人送去地府审判,你们又觉得不舒服。那这就矛盾了。

    动私心,不赞同;秉公办事,也不赞同。

    所以,只是按着自己的喜好来而已。

    这是我最不赞同的,当然很多人已经弃文了,我也不是特别在意,大家都是有缘相见,再见互相打声招呼也挺好。如果有第二批想在这里弃文或者养肥的,我也觉得能理解。不过既然自相矛盾出来了,我直接说一下我真正的想法好了,反正离完结也快了。我的想法是,我很烦凭自己喜好来决断对错,所以地府是错的,攻也是错的,受也不算对。地府律条也是错的,因为那都是鬼神决定。知道红光金光是什么吗,是小攻的判定,是他的喜好。鬼神视万物为刍狗,但是这不意味着他们真的是机器没感情,他们是有意识的。因为有感情,所以有偏颇。而一人的意见,永远不可能正确。或许很多时候都是对的,然而看上去总是是对的,他就永远会对吗。

    这篇文要做的就是,废弃地府,不要鬼神。

    每个个体都没资格用一个人的喜好情感审判他人,真正做判断依据的,是法律。法律或许不完善,但是他是不断改进完善的。如果今天a觉得这个人该死,b觉得这个人判20年就行,c觉得无罪释放。该听谁的?哪怕99%的人觉得应该选a,但是这都是私情。哪怕法律给出的答案也是a,但他不是因为99%的人觉得应该是a,才判定的是a。这是一个复杂的先来后到的问题。因为99%的人认为该是a,所以制定出选a的法律;可是法律制定出来后,就不再受我觉得影响。法律的存在,就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