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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故事和家里那台据说是从别人家临时借来,放在他们家的收音机里讲的故事了。可惜他这个便宜老妈每每在收音机播放到关键时刻就把收音机给关了。而给读的故事,都是幼稚无比的故事。

    唉!他没办法,只能权当解闷了!

    女人临走的时候,一边跟母亲说,明天要是下雨不去上工的话,一边让他们家孩子去拿什么书过来。不过,她走的时候也把家里的收音机拿走了。秦天这才知道那收音机是这女人家的,而女人就住在他们家隔壁。听语气是北方之地来的下放的知青。过年的时候人家回城里去了,所以把收音机放在他们家。

    听到知青以及他们家隔壁什么的,秦天才想起,前世他们家隔壁似乎真的有那么一家知青,不过,那家人在他两三岁的时候就搬走了。

    那家人走了之后,村子里就把他们的房子给了别人,不久之后自己一家也搬到村头爷爷奶奶他们家附近去住了。

    而那时之所以记得那家知青,是因为在自己上小学的时候,对方回来过一次,当时母亲给介绍过,以及后来小爹(父亲的弟弟)家的儿子在外面上学,正好是在那家知青所在的城市,然后就托那家人给堂弟找了好工作。

    当时母亲对这事很有怨言,毕竟据母亲说,那家知青当初是和母亲家很亲近,受过的是爷爷(母亲的父亲)和堂老爷的恩惠,跟父亲家自私自利的爷爷奶奶没有半毛钱关系。但是小爹和对方认识啊,人家或许也有看在母亲的面子上什么的,但是这事能说吗?

    再来母亲这人本来就是个好强的人,她一生的财富也好,幸福也好,都是她和父亲两个打拼来的。不管周围的羡慕嫉妒恨,她教自己的儿子,以及让两个儿子做事,都力求于万事不求人。

    既然万事不求人

    呵呵,想到这几字,曾经的秦天不是没怨恨过,明明母亲家有那么好的关系,为什么不给自己找找关系?

    可是不知不觉间,因为性向的问题,秦天想开了很多,或许这样也好,这样的话,自己就会少痛苦一些。反正他自己最后也养成了万事不求人的性格,就算是再痛苦,他也可以一个人忍受。

    第二章 想吃肉了

    重生来的秦天,并没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作为不会说话,不会走路,甚至还肉都不能吃的小盆友。他唯一做的算是惊天动地的事情,就是四个月的时候,在祖奶奶的生日晚宴上看到了大块的肉后,激动的抓了母亲的碗,被大家笑称他四个月就想吃肉了。

    说实话那个时候是他重生以后,第一次闻到肉香。他前世本来就是个无肉不欢的家伙!作为男人,这也不是什么说不出去的事情。

    可惜四个月的他根本不能吃肉,看到因为桌子上有一盘肉,大家哄抢的局面,他只能老实的呆在妈妈的怀里,努力的保持安静,好让妈妈多吃一些肉。他才不像别的小孩那样在这时候哭闹,让父母吃不了饭呢!现在什么年代,一年到头能吃一次肉,那都是幸福的!平常能吃到肉,那真是捡来的幸福。

    当然,这样的结果就是别人再次对他/妈各种羡慕嫉妒恨!明明同样哄孩子,为什么坐席吃饭,人家的孩子就老老实实的不哭不闹,自己的孩子闹的自己连块肉都吃不到。

    为此回来的路上,秦妈妈还特意给秦爸爸炫耀一番,然后狠狠的亲了儿子。

    秦天在经过长达几个月的心理建设之后,终于完全放开前世,让前世的一切在他重生的那一刻就尘归尘土归土。随后继续过着他的婴儿生活,吃奶,睡觉,听故事

    但是

    作为人,作为现在已经一岁半的小人儿,他现在真的很想吃肉啊!

    他现在都快一岁半了,除了过年的时候吃了两块肉,那还是妈妈怕委屈孩子,特意给他留的,到现在他都还没吃过第二次肉。

    婶儿可忍叔儿不可忍啊!

    秦天当然知道隔壁家的知青一个月好像能吃一次肉,可是他不好意思去,就算那个赫连霆和他的关系很好。每天都会带他写字,看书什么的。每次到了饭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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