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3)(第2/4页)

个大男人打架,被一酒瓶敲破额头的时候,他恍然发现自己似乎对疼痛格外的迟钝。

    不知是他小时候被禽兽爹家暴得多了,打出了抗性,还是他脑子受过伤,管理痛觉的区域不好使了。

    哪怕被啤酒瓶渣子敲了个头破血流,阿虎依然像一头困兽般扑过去,用他可以抓到的任何东西往那三人身上抡,一下、两下、三下

    后来乐乐一面哭,一面把浑身是血的弟弟扶去了医院,从此之后,群租窝棚里便再没有人敢欺负这对小姐弟了。

    两人在贫民窟呆了半年。

    那段时间,乐乐靠一双巧手找了份荷官的工作,阿虎则靠拉黄包车为生。

    但在七十年代末的金城,哪怕你只想卖力干活赚点辛苦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阿虎脑子不灵光,搞不懂行业内的弯弯绕绕。认庙门、拜码头,打点疏通保护费,他一样也不晓得。

    终于,有一次,阿虎深夜收工后独自回家,被几个人堵在了路上,拳打脚踢一顿收拾,硬是要抢走他口袋里的票子。

    哪怕时隔三年,阿虎依然记得,自己那时身上有五十二块四毛五分,差不多相当于他和乐乐两人一星期的饭钱了。

    所以即便他被揍得鼻青脸肿、嘴角开裂、额头渗血,依然死死拽住那五十二块四毛五分钱,任凭那五人拳打脚踢,依然不肯松手。

    就在他以为自己会被生生打死的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嘿,我最看不惯人多欺负人少的了!

    紧接着,便有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毫无预兆的跳进战圈,一脚就踹飞了其中一人。

    阿虎抬起头,一只眼睛被血糊住,便用另一只眼去看那突然出现的男人。

    当时他倒在地上,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对方黑色T恤的下摆和款式骚包的破洞牛仔裤,腰上挂着什么东西,在路灯下金光闪烁。

    这便是他和殷嘉茗的初见。

    彼时殷嘉茗也才刚刚年满二十,但身手已相当了得。

    他单枪匹马护在阿虎身前,以一敌五,竟也不落下风。

    不过殷嘉茗可比阿虎机灵得多了,根本不会一味硬抗。

    他看阿虎似乎缓过了一口气来,便一手将人揪起来,抽冷子撞开一个人,突破了包围圈。

    傻崽,快跑啊!

    殷嘉茗在阿虎背后使劲搡了一把,自己则猛然抄起路边一只半人高的大塑料桶,兜头盖脸朝着追在前面的两人泼了过去。

    塑料桶里装的是恶臭难闻的泔水,追兵冷不丁被浇了一身,生理和心理遭受了双重打击,脚下一个踉跄,差点就直接栽进那大滩的秽物中了。

    殷嘉茗逮着了机会,拉住阿虎一路疯跑,专往胡同巷子里钻,翻墙跳房,竟然当真甩掉了那五人。

    好了,到这里应该就没事了。

    殷嘉茗在一个路口停下,同时眼疾手快,一把拽住前面的阿虎,别跑了,他们追不上啦。

    阿虎被殷嘉茗拽得一踉跄,下盘一时站不稳,一屁股墩在了路沿上。

    直到这时,他才觉出了几欲虚脱的疲惫来。

    喂,你没事吧?

    殷嘉茗见阿虎一副坐倒在地就爬不起来了的样子,生怕他伤势过重,连忙蹲下来,伸手去撩他被结成绺的额发,想检查他额头的伤口。

    别碰我!

    阿虎一把挡开了殷嘉茗的手。

    不过殷嘉茗已经看到了他右边脸颊上那一大块狰狞的血管瘤了。

    那天生的胎记实在十分丑陋,像一只巨大的毒蜘蛛,几乎盖住了少年人的半边脸颊,与满脸的鲜血和淤青糅杂在一处,宛若夜叉恶鬼。

    殷嘉茗愣了一下,又在阿虎屈辱而仇恨的目光中瞬间想通了前因后果。

    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笑了笑,又伸手揉了揉阿虎湿漉漉脏兮兮的乱发,接着脱下自己的外套,甩到少年人脸上,把脸上的血擦一擦,我带你去吃宵夜。

    两碗大蓉,一碟牛河,再来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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