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9)(第3/4页)

放在扶手上的手到嘴上咬了一口。

    林南吓了一跳。

    他没想到杜一庭在大庭广众之下好像也没收敛多少,小声哎呦了一声,接着余光中看到旁边的同学诧异地望了过来,赶紧挺直了腰背,装着认真上课的好学生样子。

    林南看着台上老师在讲课,没偏开头。

    过了一会儿,等好像没人注意他们了,他才从杜一庭的教材中找到了一张看似没用的空白的纸张。

    这张纸还有用吗?林南非常小声地凑过去问杜一庭。

    毕竟还在学校上课期间,他俩不是过来谈恋爱的,还是收敛一点比较好。

    杜一庭摇摇头,挑着眉看向林南,表情上写出了你想干什么五个大字。

    林南笑了笑,拿着杜一庭的笔开始在纸上写字。

    林南爱看书,也挺爱写字的,高中也锻炼出来了写字速度。

    他的握笔姿势并不很标准,拇指覆盖在食指的半边指甲盖上,用力也有点紧,但下笔飞快。

    不一会儿,林南就将写了字的纸条和唯一一支笔递给杜一庭。并笑眯眯地看着对方。

    我们别说话了,传纸条吧?

    上学时候,林南就非常热衷于传纸条这种明目张胆下的小举动,只可惜过了小学之后,也没机会找到合适的人传。

    杜一庭目光向下一扫,一眼就把纸条上的字看完了。

    林南的字很整齐,大概是为了留出空位,一整行地贴在最上空,看起来既规矩又潇洒。

    杜一庭写了一个字,重新把纸笔放在林南面前。

    就一个字,看起来和林南平时写字的风格略微有点像。

    林南平时看着自己写的字,并不觉得很好看,但他自己写的可字,他认为是他能写得比较好的一个字。

    杜一庭这个可字与他写得相似,是好看的。

    对一个人好感上升的点有无数。

    在林南这,字写得好看也是一个因素。

    光一个可字,林南就觉得杜一庭这个男朋友挺可的。

    林南勾了勾嘴角,落笔写下了刚才他想要继续说的话题。

    我觉得黎刻挺厉害的,才大二,他已经参加过几个摄影大赛,还拿过奖,他都能靠摄影养活自己了。

    不过黎刻家里本来就不缺钱,他摄影赚的钱就只当和男朋友去玩的零花钱。

    林南有点羡慕。

    纸条重新回到杜一庭手上,杜一庭的握笔姿势也不大正确,落笔十分迅速。

    纸条上的字多了些,林南就看出来杜一庭的字迹与他自己的字迹有什么不同了。

    杜一庭写得很快,下手比林南轻,他的字迹连笔更多,字体也比林南稍大一些,自带一种狂放不羁的感觉。

    林南觉得杜一庭的字比自己好看。

    杜一庭写的是:

    我不厉害吗?

    杜一庭不关心黎刻,他只关心他们自己。

    林南差点笑出声来,提笔回复。

    厉害,你能用音乐养活自己,你超厉害!

    他是真心觉得黎刻和杜一庭都厉害。

    黎刻和杜一庭的厉害还不太一样。

    黎刻家世好,家里人愿意支持他的爱好,他从小就接触相机,想要什么镜头家里都给他买,他也不断地钻研技术,直至越来越成功。

    杜一庭的厉害是他自食其力,没有别人的支持也一样拼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杜一庭拿过纸,看见后也笑着写下回复。

    你不厉害吗?

    林南笑容淡了一点,犹豫了一下,实话实写。

    不,我什么都不会

    相片一大堆,不懂一点摄影技巧。音乐天天听,不会一点乐理知识。

    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没有一个擅长的领域。

    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纸张上的字一行行往下堆砌着,杜一庭在传回来的纸上写: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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