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拒婚(第2/2页)

保全,一命抵一命,陆夏两家现在已经是互不相欠了,因此,婚约也实在没有履行下去的必要。”

    “综上三点,霜寒认为解除婚约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当然,考虑到现在即刻解除婚约有碍于定国公府的声誉。霜寒愿意等,等个一年半载,等元宵节当晚的事情都风平浪静之后,再解除婚约也不迟。只是,在这期间就要委屈陆五公子,晚些成家了。”

    “庭轩,你的意见又是什么?”对夏霜寒的诸条理由均不置可否,陆啸清转向了自己的孙子陆绍云。“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说出来,不需要有顾虑。”

    “是。”被点到名的陆绍云沉默片刻,随后目不斜视,既不看夏敬之,也不看身旁的夏霜寒,只眼神坚定地直视着自己的祖父道:“关于夏姑娘方才所说的三点,庭轩同样不能认同。”

    “其一,庭轩并不是嫌贫爱富、贪恋女色之人,对于妻子未来的出身与相貌并不在意。正所谓‘娶妻娶贤’,夏姑娘自母亲过世后一直独自料理着夏家后宅,掌家的能力用于打理清风院已经是绰绰有余,因此并不存在不堪匹配的说法。”

    “其二,夏姑娘可以不将元宵节当晚庭轩的所作所为视为有碍名节,但庭轩却不能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担负起相应的责任。该负的责任我一定会负,绝不会因为夏姑娘不接受就随意妥协。”

    “其三,庭轩与夏姑娘自幼定亲,这些年来却一直身在边关,未能和夏姑娘完婚。夏姑娘现如今芳龄十七,本应在两年前就嫁为人妻。这两年来是庭轩耽误了夏姑娘,如今若是再解除婚约,庭轩实在良心有愧。故而,综上三点,庭轩认为依照祖父的意见在年底之前完婚,才是最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