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5)(第2/4页)

在骨/灰盒里,有没有后悔呢?

    而现在,这条纯金的大腿就在眼前。

    在一片欢喜激动哭泣客气声中,林枫缓缓伸出手,握住了金大腿那只血管清晰的手,你今年多大了?

    众人惊讶地看过来。

    叶瑞庭看了眼自己被握的紧紧的手,慢慢说:二十四。

    林枫喃喃道:啊,那你快死了。

    声音虽轻,但在场的人都听到了。

    叶瑞岚一把扯开他,柳眉倒竖,你说谁快死了?!我弟弟好好的!

    叶瑞庭的表弟时运乾也很面色不好:你别仗着救了我哥一命,就随意诅咒他啊!

    叶老面沉如水,皱眉看向林枫,眼神凌厉,不怒自威。

    林枫回过神,啊,抱歉。

    他说。

    转身,慢慢走出病房。

    他要捋捋。

    捋捋剧情。

    这剧情好像不对,出现了一些偏差。

    作为主角的苏旭安,并没有像小说剧情里那样,顺利救起叶瑞庭,反而被自己无意中给截胡了。

    那天他爬上岸,苏旭安说了句恭喜你啊,还拿怪怪的眼神看他,现在他知道了,苏旭安是重生的,肯定是事先就待在那里,等着救人。

    可是出了自己这个意外。

    现在叶瑞庭不是苏旭安的大腿了,是他的!!

    他抱上了金大腿,从此在娱乐圈溺水翻盘,从一个三十八线小模特到百亿影帝,然后入赘叶家,在商界乘风破浪,最后成为叶氏掌权人,娶一个小自己十几岁的世家千金小娇妻,过上家庭美满、事业成功的巅峰生活!

    等等。

    不对!

    不对不对不对!

    入赘!

    叶家大小姐大他八/九岁,长得还有几分像他高中班主任,也就是教育局长的老婆,对着那样一张脸,林枫怕自己在洞房花烛时,被局长罚去衡水中学复读三十年。

    林枫一个激灵。

    入赘是不可能入赘的!!

    绝不可能!!

    他记得小说中,叶瑞庭的姐姐好像对男主是一见钟情,入赘是后面的事。

    一见钟情是什么时候?

    好像就是第一次见面,在医院,男主说了几句大义凛然的话,大概意思就是不用谢,见义勇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社会主义接班人应该做的。

    叶家大小姐对男主刮目相看,进而产生好感,陷于人品,入赘顺理成章。

    林枫倒抽一口气。

    自己之前在医院里说了什么?

    顺手而已,换做别人我也会救。

    这不就跟小说里男主说的话大同小异吗?!

    那叶家大小姐这个npc,根据剧情设定,会不会已经对他

    救命啊!!

    他不想去衡水中学复读三十年!!!

    林枫趁叶家人没注意,悄悄退出病房,马不停蹄地跑了。

    他再也不要出现在叶家人面前了,尤其是叶家大小姐!!

    至于那个小自己十几岁的世家千金小娇妻,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上幼儿园呢。

    唉!

    好大一根金腿,纯金的,纯金的大腿,搁他这儿就这么废了。

    林枫失魂落魄地回到住处,闷头睡到第二天。

    金大腿已经废了,还是得靠自己搬砖。

    林枫来到公司,在门口就碰到了赵子恒。

    赵子恒跟原主不是很对付,两人身材差不多,只因林枫的脸长得太好,不但可以走秀,接广告,还能拍杂志封面,处处压他一头。

    这次经纪人把林枫的一个广告给了他,结果不知为什么,经纪人后面突然又打电话说不让他去了。

    给他气坏了!

    这会儿看到林枫,自然借题发挥。

    他几步走过来,指着林枫道:你还有脸来公司?就是因为你,连我们几个决赛都要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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