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招娣的重生 第44节(第4/4页)

!”

    “这个月要破产了!”

    她们商量着,五一节快到了,出去玩这么穿,拍出的照片一定好看,而且行李也不用背很多。

    宋诗远趁机推销胶囊衣橱的概念,“这就是胶囊衣橱、一衣多穿最棒的地方啊!你看这件衫——”她拿一件玫瑰衬衫,先当披肩披上,把墨镜戴好摆个姿势,再把衬衫系在腰上,“是不是又多两种样子?一件当三件,简直买到就是赚到。”

    哎呀,可不是嘛,系在短裤外面,就像穿了条短裙,红色背心和玫瑰相称极了。

    女孩们越商量,越想买,唉,先试试吧!

    一试穿,不愿意脱下来了。

    她们坐在店里等朋友试穿时又买了几串芋圆,哇,白玉的比昨天的翡翠和金珠还好吃!是姜汁撞奶味!珊瑚是草莓味。一串串握在手里都好可爱呀!

    “你们家真会起名字,好豪华啊,又是金珠又是白玉的!”

    “图个好彩头嘛!”

    “哈哈那就一样给我一串吧!”

    “你们有没有想过把芋圆穿成手镯卖呀?”

    “以后有机会做!”

    一会儿又有人来问:“我是昨天定了牛仔短裤的,26码的!”

    “靓女你脚上这种大方跟的凉鞋怎么卖?”

    “皮带有没有?”

    宋诗远应接不暇,余自新回答,“鞋子我们没进货,你们可以到小商品城看看!皮带有的,真皮的八十一条,pu皮的十五一条。进得不多,想买就要早下手了。”

    那女孩犹豫,“真皮的贵好多啊!”

    余自新建议还是买真皮的,“一分价钱一分货。”她拿出两条皮带对比,“真皮的怕是能戴到天荒地老,人造皮的再好也有限,而且真皮的确实更有质感。”

    她正招呼着客人,忽然注意到一个在店堂里试衣的女孩拿了件小飞袖衬衫鬼鬼祟祟要往自己包里塞,连忙大声说,“那位靓女,买五十以上有小赠品,去卖芋圆串串那边领。”她说着,将身子堵在门口,手肘碰一下宋诗远,“你带她去拿赠品。”

    宋诗远和小妹对视了一眼才反应过来遇到贼了。

    周围的女孩们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跟嗷嗷待哺的小鸟似的叽叽喳喳,“昨天的条纹衫你们还会再进么?”“买三件衫加两条裤子能不能领两份赠品啊?”“真皮皮带能再便宜点么?”

    余自新微笑着一个一个回答,目光时不时往店堂里扫一下。

    做小生意就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谁会想到文文静静的大学女生里也会有小偷小摸的?要不是余自新上辈子摆摊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真就叫得手了。

    偷一件还好,就怕盯住她们了,还有同伙,一件一件往外偷,放进背包一转手,找谁去?又没防盗条码又没监控。

    卖衣服还比卖鞋子要好些,鞋子能动的手脚更多,一双鞋要是少了一只就不能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