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66)(第3/4页)

来的人。

    和牢房中旁人仿佛身处两个世界。

    程陨之立刻明白过来:为了避免被早早挑走做血食?

    那人点头:是。但你现在抹了,估计也没用,

    他摇摇头,抓过稻草垛,把细碎的稻草往肚子上一盖,权当薄被,已经被看见了,在狱卒手里头,你估计榜上有名喽。

    等等,他突然想起什么来,再次回头,看了看程陨之,恍然大悟,你可以不用被吃啊!

    程陨之好奇:敢问有什么方法?

    那人握紧拳头,一敲脑袋:你看看你,细皮嫩肉,长相颇佳。说不定会有几个大魔修看上你,带走充后院,就不用被当血食了!

    几乎整个人都兴奋起来,拖着无力的双腿,爬过大半牢房,直直摔倒在程陨之面前。

    他两只眼睛都像充了气般鼓起,紧紧盯住程陨之漂亮的面庞。

    越看越觉得有戏。

    就连声音,都不自觉断断续续:你,你一定回被选走,真的!我说的一定是真的!

    这人紧紧抓握程陨之的肩膀,几乎带上哭腔:你要被大人物带走,一定要把我们放出来啊!他们允许从牢房里挑人一起走的!

    求求你,求求你,看在我给你指了条明路的份上,带我走,带我走好不好

    他完全看见了生的希望,双手不住颤抖。

    自从那年掉进迷雾城,在街上游荡,目睹了满城魔修吃人画面,差点天崩地裂,天昏地暗,觉得自己要永远葬身此地,再也无法逃脱。

    老天啊,他上辈子做了什么孽啊!

    后来,他绝望地想,说不定可以修习迷雾城的功法。

    就算就算他也变成了吃人的、有违伦理有悖天命的怪物,那也是。也是能活下来的。

    再后来,知道了祭日。

    他觉得他完了。

    就算死了,他的灵魂也离不开这座城市了。

    回不到故土,那再苟延生死的一段日子,又有什么意义。

    他默默生活,打最累、最难的活来养活自己,走街串巷,只为卖出一个馒头。

    只要遇到魔修,他倒头就拜,任打任骂,像条狗般被踹到下水道旁边,浑身沾满污水。

    这些他全部忍了下来。

    有一天,他遇见了个小姑娘,也是意外掉进来的。

    那个姑娘要被人抱走做血食,他忍不过,冲上去点头哈腰,要把自己全部身家拿出来,赎她一个活着。

    那点零碎的灵石被踹翻。

    姑娘挣扎出了血痕,依旧被带走。

    他被踹断双腿,魔修扬长而去。

    这里的动静也惊动了城管巡逻,认为他不尊敬魔修,罪加一等,于是扔进牢房,做供品来。

    什么都没救下来。

    他的命也要没了。

    靠着抹灰,他缩在角落里,侥幸没有被点做供品带走。

    这下抓住了程陨之这个希望,他双臂支撑不住身体的重量,重重磕在了地上:求求你,求求你,留我一条小命,我给你做牛做马

    他的动静也惊醒了牢房内的其他囚犯,也纷纷意识到,离开这里的机会就在眼前。

    无数双手伸来,要抓住程陨之干净整洁的衣袍下摆。

    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从左到右,从下到上。

    从昏暗的角落到充满灯光的另一头,紧紧地,盯着他。

    也,加我一个

    求求你,我也想活着!

    让我离开这里吧我好想,好想活下去啊!

    溺水的人想活着,他们也一样,要死死抱住能求救的对象。

    程陨之后退一步。

    他们的心凉了半截。

    然而听那个漂亮青年蹲下来,平静地回答:好。

    他半垂着眼睛,脸上光影明灭不定,是张好看的、沉静的面容,他眉眼间略有些惆怅,但同样的,无法抵消坚定的决心。

    有人忽的想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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