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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啊,我也住这儿。

    和文乐些微冷淡相比,卢景航就显得热络得多。

    你也住12层?你是120几?

    1202。

    竟然就住隔壁,这太巧了。你一人搬过来的么?卢景航说。

    嗯。

    一个人啊卢景航挑了挑眉。

    电梯适时叮了一声,12层到了。卢景航举了下手里的塑料袋。

    我先把东西放家里,待会儿来帮你收拾收拾。

    没事儿,不用麻烦你文乐话还没说完,卢景航笑着说了句「等会儿啊」,就出了电梯。

    真的不用这么热情

    卢景航已经在那边掏钥匙开家门了,文乐看着他的背影,把没说完话咽了下去。

    他和卢景航是同一届的大学校友,上学时都在学生会做事,两个人虽然不是来往很密切的那种朋友,但也是一起聚会喝酒碰过杯的关系。

    文乐送走搬家队,关上门,面对着堆了一客厅的纸箱子,无奈地叹了口气。

    本想搬到这里来,能一个人清清静静呆着,不让过往那些烦情杂绪再来打扰自己,没想到在这犄角旮旯的地方都能遇上熟人,这人还就住在自己隔壁。

    行,老天挺会玩。文乐自嘲地扯了扯嘴角。

    不过平心而论,卢景航这人其实挺不错的,高高帅帅的,很热心,笑起来显得特别开朗,这么多年过去,看着也没太大变化。

    挺好一个人,所谓的烦情杂绪也与他无关,别因为自己这点矫情,对人家太冷淡了。文乐对自己说。

    卢景航回家放下东西脱了外套,就过来找文乐了。其实他也并不是那么古道热肠,只是眼看着老同学一个人搬家过来,不给帮帮忙,总觉得不太合适。

    所以尽管文乐客气推辞,他还是帮文乐把电脑装好,锅碗放好,又把空纸箱压扁放去了阳台。

    两个人干活还是快,他们一边忙活一边随意聊了些近况,没用太久就差不多收拾好了。

    你放电脑的箱子里有一个板子,我给插电脑上了,那个是画画用的吧。卢景航去卫生间洗了洗手,放下挽起来的袖子。

    对,数位板。文乐点点头,给卢景航拿了一瓶矿泉水。

    谢了。

    忙了半天的确是渴,卢景航拧开,一口喝了半瓶。

    我记得你上大学的那会儿画画就特棒,你画的那个五校乐队演唱会的海报,就黄背景,前面是乐队四个人半明半暗的影子卢景航拿手比划着,又竖了竖大拇指,特有范儿。

    你还记得呢。文乐撑起嘴角笑了笑。

    那次演唱会是他们学生会攒的一次挺大的活动,当时他负责设计宣传品和舞台布置,卢景航负责采购和外联。

    演唱会效果很好,整个礼堂嗨得不行,结束后他们学生会长就着那股子嗨劲儿拉他们一起去开庆功宴,吵吵闹闹地一直折腾到了后半夜。

    文乐还记得卢景航因为一向号称能喝酒,结果被集中火力灌了个七荤八素,回去的时候扯着嗓子嚎着不知哪个乐队唱的「我要狂野」,差点一头栽进路边的雪堆里。

    纵情又肆意的学生时代,想想真是美好。文乐回想着那时的事,嘴边扬起一点笑,很快又淡了下去。

    天色发暗,文乐打开客厅顶灯,看看时间,已经快五点了。

    晚上请你吃饭吧。文乐说。

    毕竟卢景航给他帮了一下午忙,于情于理,总要表达一下谢意。

    行,我先回去一趟,有几个工作邮件得赶紧处理一下。卢景航也看了眼时间,没做推辞,一仰头喝完了剩下的半瓶水。

    我耽误你工作了吧?文乐连忙客气。

    没事儿,来得及。卢景航笑容一展,等我会儿啊,半小时之后过来找你。

    顺兴区不够繁华,他们小区附近没什么吃的,想随便找个饭馆吃饭都得开车。

    卢景航转转方向盘并了个线,看反光镜时,余光扫过了坐在副驾上的文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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