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1)(第2/4页)

 想要迅速获取一个陌生人的好感,首先要找到共同话题。

    赞美对方的伴侣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既能讨对方开心,又潜在地肯定了对方的审美与眼光。

    果然,丁慧非常吃姜霁北这一招。

    她很快便进入到聊天状态中:陈寂,你一定有很多追求者吧?你看起来不像是有空窗期的人。

    许多人对姜霁北的第一印象正是如此。

    我已经很久没有谈过恋爱了。姜霁北笑了笑,我已经忘了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不会吧?丁慧露出吃惊的表情,多久?两个月?

    姜霁北没有立即回答。

    他从怀中摸出烟盒,颇有风度地问:介意我抽支烟吗?

    不介意,你抽吧。丁慧觉察到姜霁北似乎要对她敞开心扉了。

    人类对于他人的八卦向来保持着高度的热情。

    晨间风大。

    姜霁北取了支烟含在口中,微微低下头,一只手遮在旁边挡风,另一只手拿着池闲给的打火机点燃。

    他抽了一口烟,待白色烟雾随风消散,才开口回答:七年。

    池闲死了七年,他便孑然一身了七年。

    七年?!这么久丁慧吃惊地捂住嘴,那以前呢?以前谈过吗?

    谈过一个,男生。他比我小两岁,我们算是青梅竹马吧。姜霁北说。

    毕竟池闲被姜霁北从柬埔寨带回来的时候也才十三岁。

    姜霁北养了他整整五年,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整个漫长的青春期,从未分离过。

    哇,居然是年下!丁慧来劲了,给我讲讲呗!

    姜霁北单手夹着烟,抬起眸,望向远方绵延不绝的青绿色山脉:我一开始只把他当弟弟。

    最开始的时候,姜霁北确实只把池闲当作弟弟看待,他们是资助人和被资助人的关系。

    小小年纪就能凭一己之力在混乱动荡的金三角存活下来,除了远高于普通人的智商,池闲身上还有一股饿狼一样的血性。

    正是因为欣赏这一点,姜霁北才选择资助池闲,并为他提供最顶尖的社会资源。

    因为年纪相仿,又聊得来,姜霁北便把他带在身边,同吃同住。

    起初,刚回国的池闲表现得又乖又安静。

    他总是笑眯眯的,整天跟在姜霁北身后,哥哥前哥哥后地叫个不停。

    你怎么去一趟柬埔寨,还带了个跟屁虫回来?

    看到姜霁北身后多了个跟屁虫,聂明简直无语。

    姜霁北答得漫不经心:又乖又聪明的小孩儿嘛,谁不喜欢。

    坐在他身边的池闲笑嘻嘻的,乖得不行:哥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以后只听哥哥的话。

    池闲只比姜霁北小两岁,姜霁北给他安排了自己念过的学校。

    池闲没上过几天学,姜霁北给他请了家教老师补习,托人把他弄进了私立精英中学读初一。

    一年后,池闲直接跳级到高一,升入高中部。

    池闲几乎在重复姜霁北的成长轨迹读姜霁北念过的精英中学,在姜霁北曾路过的橡胶跑道跑步,坐在同样的教学楼,同样的教室,有同样的授课老师

    姜霁北把池闲带进了自己的交友圈子里,让他见识了更广阔的世界。

    池闲情商高成绩好,又有姜霁北家当靠山,很快便混得风生水起,姜霁北的朋友都喜欢他。

    大家都把他当成姜霁北的亲弟弟,在他们面前,绝口不提所谓的资助关系。

    姜霁北也逐渐习惯了身边有这个听话的乖孩子。

    殊不知从哪一天起,池闲突然长开了。

    比姜霁北还小两岁的少年,个子变得比姜霁北的高,肩膀比姜霁北的宽,声音也变得比以往更低沉。

    他开口叫哥的时候,总多了几分暧昧的感觉。

    变化得最明显的,是池闲看姜霁北时的眼神。

    他的眼睛本来就是罕见的蔚蓝色,像海鸥迁徙时展翅掠过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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