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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在高三一星期唯二的两节体育课里,有一节和陈词交合,是兵荒马乱却又无聊透顶的那一年里最好的事了。

    他看见这人很多次,看见他略显不耐的眼和轻轻蹙起的眉,也看见他眼里偶尔藏不住的光;看见这人会在睡觉时无意识抱住双臂,将自己护在一个怀抱里,也看见小美人对路边一只野猫起了怜悯喂它一口小鱼干。

    明明就是一个很可爱的人,为什么要将自己伪装得那般神鬼莫近。

    顾言想不明白,却潜意识里尊重他的决定。

    说到底,他和他并没有关系,他们俩不过是在一个学校里会有两年交集光阴的同学,以后会不会遇见都两说。

    再多一点特殊的大概就是老师说最好多一个特长,于是他捡起了画画,然后在满目风景和喧闹中找到最夺人眼球的那一个。

    于是每个星期会在短短的四十分钟内精心描摹一副素描,然后又在这个星期余下的时间里堆叠色彩,将全世界最光亮的颜色都堆进那人眼中。

    接着又开始期待下一次体育课,这人会以什么样的姿态出现在自己的眼里和画里。

    过了一个秋天,又过了一个冬天,等到春天的时候,学校操场旁种着的玫瑰开了花。

    顾言从那扇冷冰冰的铁门里走出来的时候,便看见少年站在花圃旁边,轻缓又温柔地触碰了一下花瓣。

    花开的不盛,只是半合的花苞形状。

    余晖从天边斜斜地洒下来,落在少年线条干净优美的侧颈,顾言突然一怔,觉得喉咙里有些涩意。

    手在身侧握成了拳,紧了紧,他走上前,若无其事地走到那人身边,像是怕打扰到谁一样,他笑道:喜欢这花?

    突然出现的声音要么吓人一跳,要么就会带着人放松。

    顾言是练过发声方式和技巧的,特意将声音放得很慢很轻,又挟着一般少年人不会有的微哑和诱惑,很容易让人入了迷。

    所以他话音刚落,便看见陈词点了下头,将手收回来,轻声笑了笑,你不觉得很好看吗?

    微卷的花瓣,有天地间最温柔的颜色,明明长了刺,花.心却柔美到让人忍不住去触碰。

    陈词很喜欢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