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苏(第3/4页)
了摇头,而后走到李樾跟前,替他捋了捋额前的头发,捏了捏他的脸,乖,再撑一会,咱们就能出去了。
这个游戏副本里新人太多,所以难度不是很高,龙三真的是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种自己把自己坑死的npc了。这婆婆自己淋了雨把自己给玩死了,这种淋雨必死的神奇设定原本都是用来坑他们这些外来人的,婆婆自己着了道,要怪也只能怪她出门之前没看天气预报。
婆婆算是这个游戏副本里的关键npc,一般的规则里,关键npc不仅掌握着整场游戏的动向,更是与负责提供游戏背景的神的能力息息相关。
一般新人是不知道这种规则的,只有老玩家才知道,老玩家闯这种副本,基本上就是与关键npc周旋套出与能力有关的线索,然后杀掉关键npc,获得胜利。
那二爷好像在柜子里翻出了什么东西,神神秘秘地凑到龙三跟前,从兜里掏出个本子。
你看,我发现了婆婆的日记本。刚才我问她的时候,她就支支吾吾地说什么日记,你说这上面会不会记载了什么与河神的能力有关的东西?
第11章 零度驿站
既然发现了好东西,不应该和你的同伴分享一下吗?
二爷话音刚落,背后就响起了一个冷冰冰的声音。
龙三刚要回过头去看,脖子上就忽然贴上了一个冰凉的东西,感觉上应该是一把刀。而且把刀架他脖子上的这位兄弟的声音也挺耳熟的,若是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那位穿夹克的混混。
看来这些人里,有经验的老人可不止是他和二爷两个啊。
某些人藏的还真是够深的!
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怎么能算同伴呢?龙三笑着说道。
也是,什么样的同伴会把刀架在人脖子上的呢?夹克混混冷冷地笑着,然后把另一只手搭在了龙三的肩膀上,抬头看向了二爷,所以你们才算是真正的同伴,对吗?那你究竟是选择同伴,还是和能力有关的线索呢?
二爷警惕地盯着夹克混混,也抽出一把匕首来握在手里,你快点把人放了,不然,一会就算你拿到了日记本,我也会打断你的腿。
夹克混混噗嗤一声笑了,那还真是可惜了,我的腿是假肢,没机会再给你打断一次了。
二爷的刀在手上转了一圈,露出一个嗜血的笑容,没关系,腿断不了,断别的也行,我不介意的。而且,还有一点你没搞清楚,我和你手里的那个人,并不是同伴,呵呵!
说完,二爷就操控着刀朝夹克混混的喉咙刺了过去,夹克混混险险避开,紧张到额头沁了一层薄汗。
夹克混混见二爷动了手,手上一用力就想割龙三的脖子,结果龙三一胳膊肘怼上了他的肚子,顺势往旁边一躲,躲开了刀子。之后龙□□客为主地捉住了夹克混混握刀的手腕,轻轻一转,就让夹克混混感觉到手上一阵剧痛,刀脱了手,掉落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
想动我?就你这身手还得再练两年!
龙三捉着夹克混混的胳膊,往后一拧,就把他按在了地上。
二爷也跟着踹了一脚过来,蹬得夹克混混打了一个趔趄,想做个狠人,只有无畏这种精神还不够,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二爷抓起夹克混混的头发,还想再羞辱他几句,却被身后的一声枪响给震愣了。
周围的大家都被枪声给吓着了,围成一堆缩在墙角。
龙三抬起头朝开枪的那人看过去,第一眼差点以为是夹克混混从他手底下跑了。
那人穿了件和夹克混混同款的衣服,俩人的装扮都差不多。他一枪杀死了婆婆之后,就用枪口对着李樾。
张顺那个不顶用的已经被他一脚给踹倒了,缩在墙根捂着肚子直叫唤。
你先放人。持枪混混把枪口顶在李樾额头上,不然,我可要对这么帅气的小伙子下手了,想想就觉得很可惜呢。
他们两个混混的脾气秉性简直如出一辙,说话的语调都一模一样,听着就让人觉得欠揍,果然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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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游戏副本里新人太多,所以难度不是很高,龙三真的是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种自己把自己坑死的npc了。这婆婆自己淋了雨把自己给玩死了,这种淋雨必死的神奇设定原本都是用来坑他们这些外来人的,婆婆自己着了道,要怪也只能怪她出门之前没看天气预报。
婆婆算是这个游戏副本里的关键npc,一般的规则里,关键npc不仅掌握着整场游戏的动向,更是与负责提供游戏背景的神的能力息息相关。
一般新人是不知道这种规则的,只有老玩家才知道,老玩家闯这种副本,基本上就是与关键npc周旋套出与能力有关的线索,然后杀掉关键npc,获得胜利。
那二爷好像在柜子里翻出了什么东西,神神秘秘地凑到龙三跟前,从兜里掏出个本子。
你看,我发现了婆婆的日记本。刚才我问她的时候,她就支支吾吾地说什么日记,你说这上面会不会记载了什么与河神的能力有关的东西?
第11章 零度驿站
既然发现了好东西,不应该和你的同伴分享一下吗?
二爷话音刚落,背后就响起了一个冷冰冰的声音。
龙三刚要回过头去看,脖子上就忽然贴上了一个冰凉的东西,感觉上应该是一把刀。而且把刀架他脖子上的这位兄弟的声音也挺耳熟的,若是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那位穿夹克的混混。
看来这些人里,有经验的老人可不止是他和二爷两个啊。
某些人藏的还真是够深的!
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怎么能算同伴呢?龙三笑着说道。
也是,什么样的同伴会把刀架在人脖子上的呢?夹克混混冷冷地笑着,然后把另一只手搭在了龙三的肩膀上,抬头看向了二爷,所以你们才算是真正的同伴,对吗?那你究竟是选择同伴,还是和能力有关的线索呢?
二爷警惕地盯着夹克混混,也抽出一把匕首来握在手里,你快点把人放了,不然,一会就算你拿到了日记本,我也会打断你的腿。
夹克混混噗嗤一声笑了,那还真是可惜了,我的腿是假肢,没机会再给你打断一次了。
二爷的刀在手上转了一圈,露出一个嗜血的笑容,没关系,腿断不了,断别的也行,我不介意的。而且,还有一点你没搞清楚,我和你手里的那个人,并不是同伴,呵呵!
说完,二爷就操控着刀朝夹克混混的喉咙刺了过去,夹克混混险险避开,紧张到额头沁了一层薄汗。
夹克混混见二爷动了手,手上一用力就想割龙三的脖子,结果龙三一胳膊肘怼上了他的肚子,顺势往旁边一躲,躲开了刀子。之后龙□□客为主地捉住了夹克混混握刀的手腕,轻轻一转,就让夹克混混感觉到手上一阵剧痛,刀脱了手,掉落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
想动我?就你这身手还得再练两年!
龙三捉着夹克混混的胳膊,往后一拧,就把他按在了地上。
二爷也跟着踹了一脚过来,蹬得夹克混混打了一个趔趄,想做个狠人,只有无畏这种精神还不够,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二爷抓起夹克混混的头发,还想再羞辱他几句,却被身后的一声枪响给震愣了。
周围的大家都被枪声给吓着了,围成一堆缩在墙角。
龙三抬起头朝开枪的那人看过去,第一眼差点以为是夹克混混从他手底下跑了。
那人穿了件和夹克混混同款的衣服,俩人的装扮都差不多。他一枪杀死了婆婆之后,就用枪口对着李樾。
张顺那个不顶用的已经被他一脚给踹倒了,缩在墙根捂着肚子直叫唤。
你先放人。持枪混混把枪口顶在李樾额头上,不然,我可要对这么帅气的小伙子下手了,想想就觉得很可惜呢。
他们两个混混的脾气秉性简直如出一辙,说话的语调都一模一样,听着就让人觉得欠揍,果然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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