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食记 第67节(第4/4页)
没想到这外地小保安好像有点根基,一堆本地人陪着,其中还有警察,便有点担心把事情闹大。
一番谈判后,最终得到的数额是三万块钱。除了谭丽莎,所有人都觉得很满意。付了钱,双方签了调解书,事情就算了了。
出了门,陆霞的弟弟忍不住就要咧开嘴笑,可一笑牵动伤口,只得又将表情调成淡定模式。这是他有生以来“挣”得最多的一笔钱。三万块!
李泽他们看事情结束,就表示要告辞。
陆霞便犹豫要不要请大家吃饭。该请客的,可她拿不准该吃什么。她平时生活极为节俭,在外吃饭如同割肉,请客更是自古以来没有过,故而纠结万分。有经验的人知道这时候比较适合年轻化的时髦馆子,看起来有趣,又不太贵。可如同所有吝啬的穷人一样,陆霞对请客之道缺乏研究。请便宜了怕得罪人,请太贵了又“亏了”。甚至她还会偷偷地计较,比如,李泽其实也没什么作用。但多了他,就要多请一个人。
这时谭丽莎对她说:“小霞,你送你弟回宿舍吧,我带他们去吃饭。”
陆霞暗暗松了口气。她小声说:“那你回头把钱数告诉我。”
莎莎替她决定请什么,那倒也轻松,照单付钱就是。只是若让她自己做决定,就会陷入怀疑因为不懂行而花多了钱的痛苦。
大家分头行动,谭丽莎想起陈明硕本来要带她去吃云南菜,就说:“要不就去吃云南菜吧。”
李泽说:“你想吃米线?那去我发小那儿吧。就上次那个商场里。”
谭丽莎说:“那多不好意思,还是找个餐厅吧。”
小伟说:“嗨,都自己人,甭瞎客气了。那家你还没吃过呢吧?特好吃。走吧,一起去。也帮衬他们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