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粉奇谭(2)(第7/17页)

   又唤荷花儿上来道:“快将通奸始末,并致死原由,一一从实说来。

    若有半字支吾,人来刑法伺候了。

    ”荷花儿小小的年纪,何尝见过如此威严,不由哭道:“冤枉呵!奴家虽为婢妾,为主所幸,平日里恪守闺训,奉事惟谨。

    皇亲与奴恩情似海,琴瑟和鸣,这通奸事是没有的。

    至于主人被害,实乃盗贼所为,与奴并无一毫干系,伏乞相公明鋻。

    ”潘郎中道:“胡说。

    若系盗贼所害,何以独杀皇亲,还要留下银子与你?世间不信有这等巧事,眼见得没巴臂的说话了。

    凶刃、赃证现在,你招了罢!”

    荷花儿仰面呼道:“实是冤枉,当不起这寸磔的罪名,望相公超生!”潘郎中见她不肯招认,只得分付左右拶起来。

    左右答应,齐喊一声,向前揪住青丝长发,无情枯木套住玉葱。

    两个狱卒分立左右,一扣一收将拶绳扯起。

    可怜十指尖尖,拶得如胡萝卜一般,荷花儿仍然无供。

    潘郎中喝道:“收紧了!”又加四十点锤,只见荷花儿面如金纸,浑身乱抖,仍似咬住银牙,还是无供。

    潘郎中道:“颇会熬刑!”荷花儿强打精神,叫道:“青天呵!天下事,真则是真,假则是假,岂可自惜微躯,信口妄言?”潘郎中见她苗条般的身躯,受尽了苦楚,到底只是这样话。

    一时无法,只得分付松刑,权把来监了,以待再问。

    退至后堂,独自思忖道:“二人俱称冤,且无验,如何定案?看荷花儿堂上词色凛然,倒似个有义气的,莫非果有冤枉在里头?”隔日复讯,荷花儿仍然不招。

    用刑拷讯,依然原供。

    潘郎中猜疑不定,仍命监禁,留心揣摩。

    狱中牢卒可怜她,并不难为,还用银朱与她擦了伤处。

    监禁了月余,连讯数回,总是一般。

    潘郎中也没奈她何,又无情可察,心甚疑之,狱久不决。

    而坊间喧传此事,都道荷花儿通同奸夫,淫毒弒主,悖逆天道,死有余辜。

    无不切齿扼肘,俱盼官府早将淫妇明正典刑,凌迟碎剐。

    时人皆是其言,不知传者俱属吠声也。

    正是:众铄金须化,积毁骨亦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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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迅速,双圆如飞。

    转眼神宗万历三年。

    是岁,大司寇翁公自南京入为刑部右侍郎,署部事。

    这翁司寇名大立,字道生,浙江余姚人,乃是一位讲学之士。

    虽有清誉,却是一团烈火性儿,平生最恨淫邪。

    其末至京师时,南都已盛传其事,无不切齿痛恨荷花儿者,故翁司寇益不疑。

    因愤淫姬弒主,心恨大逆,遂欲速磔之。

    及掌刑部,乃召潘郎中诘问道:“荷花儿因奸弒主,何不速决?”潘郎中答道:“二人口口称冤,恐其中别有隐情,故心疑不决。

    ”翁司寇怒道:“荷花儿奸弒其主,事迹显然,虽欲掩人之耳目,不可得也。

    熬刑强辩,惟冀偷生而已,何足为虑。

    理合速正典刑,以快众心。

    ”潘郎中道:“其情尚在矜疑之列,何遂决?”力持不许,请移他曹再谳。

    翁司寇益怒,当即斥退潘郎中,别委他曹郎中王三锡、徐一忠同谳,立唆成狱。

    这二人却是两个酷吏,一来仗刑立威,二来或是权要嘱托,希承其旨,每事不问情真情枉,一味严刑锻炼,罗织成招。

    专用那古时遗下有名色的极刑。

    是那几般名色?有《西江月》为证:犊子悬车可畏,驴儿拔橛堪哀。

    凤凰晒翅命难捱,童子参禅魂捽。

    玉女登梯景惨,仙人献果伤哉。

    猕猴钻火不招来,换个夜叉望海。

    话说王、徐二人,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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