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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完全不像熊掌。

    熊掌能吃的只有两只前爪,因为前爪肥厚,肉多,脂肪饱满。

    屯里更是祖祖辈辈流传着一个常识,那就是熊掌之所以好吃,是因为熊瞎子喜欢用前爪掏蜂巢。

    蜂巢被袭击,蜜蜂们肯定要反击。

    无数带着尾针的蜂尾会狠狠扎进熊瞎子的爪子里。

    熊瞎子是个天生为了吃能忍的货,喜欢吃蜂蜜的它们前爪就算是被蜜蜂扎成筛子它们也是不会放弃的,所以最终的结果就是熊瞎子的前爪会狠狠地掏进蜂巢里。

    被扎出无数伤口的爪子在收回去时全都是蜂蜜。

    这个时候熊瞎子就会抱着爪子舔舐,不知道的还以为熊瞎子饿过头在舔爪子解饿,其实不是,熊瞎子这是在舔爪子上的蜂蜜。

    甜滋滋的味道让熊瞎子欲罢不能。

    熊瞎子经常这样进食蜂蜜,也就使得前爪不仅迅速增厚脂肪来抵御蜜蜂的攻击,还让它们的爪子经常被蜂蜜洗礼,从而也就形成了独特的美食。

    今天是大年三十,家家户户平时舍不得吃的肉食、菜肴也都会在今天准备齐全。

    秦清曼早一天就已经在屯里更人换了一只鸡跟一只鹅。

    她家原来跟阿云婶子换的鹅成了看家护院的伙伴,过年肯定不会祸祸那两只,她干脆就用粮食跟人换了能吃的鹅。

    新来的鹅比家里的两只鹅小多了,正适合今天的年夜饭。

    秦清曼把熊掌的皮扒好就开始杀鸡、杀鹅,鹅她打算做成铁锅炖大鹅,鸡则不然,除了用来跟猴头菇炖汤,还得留出部分给熊掌吊汤。

    熊掌腥气重,要经过很多工序的反复处理最后才能成为真正的美食菜肴。

    所以早就准备齐全的秦清曼除了杀鸡,还解冻了很多肉,猪肘子是用来配熊掌的,她也都收拾好。

    锅里蒸上熊掌后,秦清曼开始收拾其他的菜。

    今天来家里吃饭的人估计不会少,家乡也都天南地北,如此一来,大家的口味当然也各不同。

    所以她除了要做口味清淡的菜,还得做口味火辣劲爆的。

    就在秦清曼跟黄婉清在厨房里忙碌时,时间也在飞速的流逝着,等想起时间,肚子有点饿的时候,她才发现差不多中午了。

    这个时间点卫凌还没有回来,客人们也还没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