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得意进宝楼_50(第2/3页)

一至如此。

    赵云剑言罢,饮尽一坛女儿红,提了笔在岳阳楼壁上留诗一首:

    何物滞我身,俗义阻欢情。

    如今拔屌去,千里不留行。

    他自泛扁舟而去,落得身后江湖一声叹。偏有那么一些大胆的深闺女子,慕他重情豪放,脸红心跳留了窗,盼他夜入香闺做一场风月。

    江湖中人又叹一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写西厢记金|瓶梅牡丹亭的都合该炮烙了去。写史书的都合该下油锅,断袖余桃怎可入史。至于聊斋志异,一卷话本竟然有娈童男生子。

    不留行自在江湖风流,他的事原来怎么样也不会惊动都察院。可惜那日,他在两河犯案,偏撞上了秦决意办案,秦决意也就顺手为江湖除害。

    苏慕华听见了王英雄的那声唤,站起身迎了上去,“怎么?”

    王英雄背了那孩童道,“宋小苏,这孩子腿受伤了,我刚将从悬崖那将他救了来。”他加重了那个救字,那孩子已经痛得只剩微弱地惨呼,手紧紧勒着王英雄的背,王英雄见他惨状,也已经无暇和他计较了。

    不留行跟过来解了孩童腿上的缠带,见腿上伤口皮肉翻卷。他检视完毕方抬了头就见到王英雄拼命向着他使眼色,露了一笑道,“这孩子腿上皮肉似为锐利的铁器所伤,幸好没有伤到筋骨。宋师爷你眼睛不便,交由我处理吧。”

    王英雄双手合十,在他身后拜拜。

    不留行让王英雄把孩子背进屋中,为他清理了创口,上了刀剑伤药,再包扎了伤口。

    那孩子刚包了伤口,就一叠声的囔饿。他治伤的时候,王英雄已将兔子杀了拿到锅上去炖,待到炖好了,盛了一半端给他,兔子的四条腿,这一碗里倒装了三条,孩子吃得一只不剩,也不知饿了多久。许是吃了三条腿的缘故,那孩子恢复得快,不过数日就能一瘸一拐得下地走了。问他来历都是摇头不知,王英雄给他取了个名字叫王小痴。

    说来也奇怪,这孩子跟别人不亲,路还走不稳,就爱整天缠着苏慕华。一回不留行和王英雄一人抓了他一边手,一齐提了起来。不留行嘿嘿笑道,“你的伤是我包的。”王英雄道,“你吃的兔子是我炖的,人也是...我救回来的。”“为何你只粘着宋小苏?”孩子扁了扁嘴,为他们欺负得仿佛快要哭出来,“你们看起来凶...坏,小苏他看起来好,像像...我娘。”

    可惜苏慕华对送上门要给他做儿子的这只布谷鸟,没有流露出多少亲近之意。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弹丸之国(三)

    苏慕华从做苏少主起就对跟在他身后的,像令孤虹这样的小屁孩没什么好眼色。只要叶温言一个转身,他就能将那个小屁孩丢泥里去。

    十五岁之前叶温言整日忙着给苏少主和令家大小姐劝和,好在令孤虹只要有好吃的就一切好说,苏慕华在叶温言面前也还算听话,若有好吃的也不会反对,于是叶温言硬是练就厨艺见长。

    时近夏至,早晨之际便已是艳阳高照,阳光自枝桠间落下,照在窗沿下捧着一碗粥的人身上。那碗白粥熬到冒了鱼眼,丢进撕碎的菇菌,再加入剔了骨,片成纸一般薄的鱼片,待到滚开,鲜香滋味便在舌尖。

    屋内王小痴张着胳膊坐在床上,等王英雄往他身上套着夹袄。王小痴捏上去滑滑的,甚至还带着奶香,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王英雄捏了捏自己皮糙肉厚,想着自己果然要男子气概很多。忍不住往王小痴身上多捏了几把,王小痴,谁让他是他弟呢,虽然是便宜捡来的。

    不留行大着舌头道,“小苏这粥滋味好,看不出你这师爷懂得还挺多的。”

    王英雄将王小痴拎下床,一人装了一碗粥,搬了凳子坐在不留行身边吃着。两个半大孩子下手又快又狠,不留行抢不过他们俩,倒先乐了,将碗冲了道,“宋小苏呢?”

    王英雄道,“一早马大哥在悬崖那发现许多老鹰的尸体,宋师爷说他过去看看去了。”

    黑色的扁毛畜生,翅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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