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按影索形(第3/3页)

然后对有价值得材料进行了提练。

    符合条件的共有八人:梅村,梅有福,四十五岁,身高一米七三左右,梅村前会计。前徐村,徐大炮,三十九岁,身高一米七四多一点,种地,负责村里一个豆腐作坊。前徐村,徐二炮,三十七岁,身高一米七二左右,以前种地,如今在公社一个社办厂工作。前徐村,徐三炮,三十一岁,身高在一米七二到一米七二五之间,种地。刘东村,刘解放,二十九岁,身高一米七一左右,生产队副队长,党员。王村,贺老五,四十三岁,身高一米七一左右,种地。王村,贺老六,四十一岁,身高一米七零左右。在陈家集供销合作社工作。高马村,马玉龙,二十七岁,身高一米七三左右,种地,共青团员。

    大家对以上八个人逐一过筛,郑队长和老李最后确定先把一米七二左右到一米七四左右的人作为重点对象。这样一来,就只剩下梅有福、徐大炮、徐二炮、徐三炮和马玉龙五个人。之所以这样考虑,一是根据梅英窗前的脚印的深度和鞋码的尺寸,二是他们与梅家旁边的这条路的关联度等。总之,目前也只能作出这样的选择。郑队长当即决定兵分五路模清这五个人在案发当晚九点半到十一点之间的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