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第2/3页)

主,里面不可以再碰了。”

    元惑捉住她的手腕,万分忍耐地说。

    “啊,抱歉。”

    被逮了现行,渺渺也很乖地收回手。

    方才游刃有余的笑脸帅哥,这会白皙脸庞上隐隐染着赧色,呼吸也沉重了些许。

    她rua爽了,被rua的那个没爽够。

    说不清道不明的欲求不满堵在胸腔间,成了难以启齿的躁郁之气,元惑开始觉得小公主没他想象中那么简单了,既会因为美色没有防范地轻易接近他,又在看到狗狗耳朵后,对他的美貌视若无物……

    正当狐狸在心里叨叨时,渺渺又问:“那尾巴可以让我摸一下吗?”

    “……?”

    她到底有多爱摸狗狗!

    元惑突然后悔起自己编造的身份了。

    “不可以吗?”

    渺渺双眼润润地仰望着狐妖。

    狐妖看她,却觉得她完全不必喜欢狗狗

    她这副模样,自己已然很像一只索要奖赏的小狗狗了。

    元惑顿了顿,无可奈何地变出了一根雪白的大尾巴。

    下一秒,他便清晰地看到了小公主陡然亮起的双眼。

    “我要摸我要摸我要摸!”

    重要的事得重复三遍。

    “嗯。”

    元惑应声,身后的大尾巴晃了过去,蹭到她的脸颊边。

    这动作诚然是有点轻浮的,跟拿手指擦姑娘的脸差不多意思。可是当人类的手指变成狗狗的大尾巴后,渺渺不仅没觉得被冒犯到,小圆脸上甚至露出了被治愈的幸福神色——好想被毛绒绒尾巴打脸,好想被粉色肉垫踩踩,还想被大狗狗扑倒!

    人类男的,不行。

    大型狗狗,行!

    渺渺立刻对帅哥的怀抱失去兴趣,转而双手抱住了这根可观的大狗狗尾巴。

    它的毛发柔软细密,扑在脸上让人幸福得下一秒就要跟着晕过去,没什么异味

    狐妖大惊失色:“你为什么要抱着我的尾巴大力吸气?”

    “呃,”

    渺渺和尾巴贴贴,露出讨好的微笑:“因为它就在那里?”

    登山家乔治·马洛里在面对“为什么要去登珠穆朗玛峰”的疑问时,给出了“因为山就在那里”的禅味回答。

    如今,毛绒绒爱好者渺渺,便化用了这句经典句子,震慑住了九千年狐妖。

    “……那你继续吧。”

    “好耶!”

    得到允许的渺渺越发放肆地抱着尾巴揉揉,偶尔还要吸一口,得劲儿。大型犬如果主人照顾得不精心的话,身上多少有点味,像直立大熊那种动画片里看着特别可爱的生物就更别提了,可是犬妖的尾巴,那是真正打理得油光水滑,不仅没有一丝异味,用力吸两口,还有点香。

    这归功于狐妖元惑是只精致妖怪,平时上好熏香不断,也很爱洗澡和打理毛发。

    是只拥有较强自我管理意识的狐狸。

    元惑对小公主的忍让,换来了公主的步步进迫,以及一些迷惑行为。

    当他看到公主把尾巴围到脖子上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再次询问:“请问这是在做什么呢?”

    “我一直想要毛绒绒的围脖,可是皮草太残忍又很贵,何况,”小公主义正辞严:“没有人能拒绝把这么粗长的尾巴挂在脖子上的欲望,没有人!”

    ……

    自赋洞悉人心一切欲望的狐妖看不懂人类了。

    他静静地观看小公主对着自己的尾巴进行迷惑人类大赏。

    看了一会,元惑有点不爽。

    狗狗尾巴就真的这么好吗?

    他有九根更大,更粗,更长,皮毛更华丽的狐狸尾巴。即使是原形,同族里也没比他更加漂亮的。

    过了一会,渺渺一脸满足地抬起头,恋恋不舍地松开手。

    “还有其他想要摸的地方吗?”

    元惑抬眉问道。

    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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