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旧事(第2/2页)

岁嫁给他时,才晓得她的。

    可是她却在十三岁,就把林祈这个人,刻进心底。

    那时候,她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沅君,她还有一个妹妹,叫做澧君。

    阿沅与阿澧是一对双生子,却长得并不十分相似。可都是花一般的姑娘,美得精致灵动。

    两个姑娘的美丽没有藏于闺阁,却藏于山野。

    其实仔细想起来,那时候是刚过立夏,山间野花未凋完,野果却也初初长好。

    细细的竹篾编制成荸荠似的小篮子,圆溜溜的,挎在手臂里十足的秀致好看。

    两人拿了篮子,就偷偷溜出了木槿花栽成的篱笆,顺着下路一溜烟似的钻进山里了。

    小姑娘爱什么?除了裙钗胭脂,就是玩乐吃喝。采了花可以做胭脂,摘了野果可以吃着玩,还可以胡乱疯。

    多好呀,草地软软的,花也好看,什么都比屋子里好玩。

    两人打打闹闹地摘凤仙花,染指甲。

    山间的小道忽地响起喧哗来,像是来了很多人,嘈杂得厉害。

    阿沅反应快,一把拉住阿澧,便躲进花丛里去,然后拨开些花叶子,挑着眼角去看是什么人。

    她们都住在深山里,说好听了是幽居在空谷,说难听了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嗯……总之,就是有点好奇,于是一直努力抻着脖子往外看,拨一下叶子,看不见,再拨一下。

    “噫……哪里来的小丫头片子?”

    阿沅一回神,就看见一张飞扬跳脱的脸,长眉斜飞如剑,一双微微挑起的凤眼,显得俊美不凡,眉宇间的气度更是斐然。

    尤其是那双眼,笑眯眯的,带点玩世不恭,此时更是带了玩味调笑。

    可偏偏,有的人适合一丝不苟,面前的人适合戏谑跳脱,真好看,阿沅觉得,这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人了。

    所以她半天都没缓过神来,表情呆呆的,估摸着是有点傻不愣登的。

    事实上,那时候的林祈确实是这么想的,瞧着挺机灵的一个小姑娘,躲得这么快,怎么这会子却傻不愣登的,该不会是被他吓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