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2/6页)

有人都说平静便是理想,但我要求更多。

    于是,她崩溃了,躺进医院一个月,然后飞到英国去。

    而我,自知欠了她,但还是有点无动于衷。

    我不是冷血,只是,我但愿我的生命活泼刺激而多变。我已经三十二岁了,想开始玩玩大概还不太迟。

    disco内很多女孩子很吸引我。

    她们活泼精灵醒目全享受胸襟豁达,因为大家都知道是短暂的,所以知情识趣,开开心心。

    这两年来,总共有过十来个这样的女孩子,最短暂的是一晚,最长的约一个月。

    不知道她们当中有谁为我和她们的关系哭过,而我虽真心喜欢她们,但更进一步的触动,却未曾有过。

    或许,是投资的时间不够。要爱上一个人,时间是必须的。

    一个又一个,不单是为性。而是,女孩子总是可爱,听听她们说话,看看她们的笑脸,有助减轻压力,身心愉快。其后,大家愿意的话,可以来一场性爱,我也和女孩子一样,晓得如何享受当中的温馨。

    也曾想过从中发展一段固定的,但缘分,永远可遇不可求,我不会介怀她们的过去,也正如我希望她们不要介意我的历史,但还没任何一个女人可以令我有那种心情时,还是继续开开心心好了。

    今早离开我家门的女人骂我脑袋长在大腿中央,只会和女人上床。我没有反驳她,只是看着她把咖啡和橙汁倒在我的太平地毯上,然后急急穿回衣服离开我家。这太平地毯也旧了,大概要换也是时候。

    她说她爱上了我,我也不知能否相信。女人的情感都脆弱而不可理喻,她爱上了我也不出奇,本来有人爱不会是坏事,但她的急进令我觉得虚假。

    其实我颇喜欢她,她可爱、漂亮、说话有趣,若然关系拖长一点,我或许会真的爱上她也说不定。

    女人都以为男人怕听我爱你,但其实男人也爱听的,只在乎时间是否适合,人选是否像样。

    毫无预兆下说爱我,我吓了一跳,下意识以为她要威胁我。她离开我家门时还流着泪,当时看到只觉可笑,但回想起来又怪可怜的。

    今晚拨个电话给她吧,解释是不必了,想她不会明白。若她真是那样容易爱上男人的女人,我倒有兴趣知道她可以爱我爱多久。

    thewhitekiss

    绮媚奇怪,怎么ford这阵子突然喜欢上喝牛奶。

    一箱一箱地买回来,由早喝到晚。

    绮媚问ford,ford回答:“牛奶有益健康。”

    而事实是,因为夏笙喜欢喝牛奶。

    夏笙是ford公司的同事,很高很漂亮,梳一头gel得贴服的短发,鼻尖尖,唇略厚。

    她喜欢喝牛奶,空闲的时候,她总举着一杯,或站或坐,悠悠闲闲地喝。

    那嘴唇,给满满地涂白了。

    ford很爱看夏笙喝牛奶的画面,他觉得很性感。

    那晓有滋味的白唇,真想冲前吻下去。

    办公室的故事一向浓缩而具挑逗性,这一对,也没例外。

    ford是公司的中上管理阶层,而夏笙是电脑部的主将。大多数时候,由日到夜,高挑优雅的夏笙坐得端正地望着电脑,输入一个又一个方程式,冷静而沉着,充满理智性的美丽。

    ford的房间刚好对着夏笙的背影,有时候以笔尖顶着下颚,一望就是半个钟。

    他很喜欢她,高不可攀的喜欢。

    办公室的日子像给蜂蜜胶着一样,很甜很甜,然而,很辛苦。

    他和她间中会说说话,她倚在桌边叉着手,礼貌地,优游地,有一句没一句地,微笑地应着。

    办公室的闲话家常。“你的领带很好看,是polo的吗?”

    “是herme's。”了说。

    她于是笑了:“真没用,居然看不出来。”

    又或是:“看了pulpfiction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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