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第1/3页)

    这种近乎偏执的做派,能一直安稳呆在那里, 也没被哪个闲的发慌又脾气不好的二代找他麻烦——

    就已经很能说明一些事情了。

    身份麻烦, 又不是什么剧情主要人物。

    江偃书一向对这种人敬谢不敏。

    但他实在是很可爱。

    被江偃书逗到脸红也不会反抗, 不会拒绝。像个脾气好到过分的软包子。

    只会安安静静的呆在那里, 用那双墨似的眼睛默默地看着江偃书。

    沉默、忠诚。

    江偃书欣赏这样的品质。

    所以连那点不善言辞也显得可爱起来。

    ……

    好像也不是无迹可循。

    他好像一直很乐忠于帮江偃书收拾他的的各种乐谱手稿。

    即使只是他随手写的一堆乱七八糟的字符,又或者随兴而起的一些天马行空。那些字符很快会在另一个时间,被规整写在一张漂亮的纸上,出现在他的桌上、手边。

    偶尔他会拿起来,

    发现整齐字符的下面有时也会被写上另一个符号。

    是他自己的见解。

    也让整个曲子变得更流畅完整。

    很懂音乐嘛。

    江偃书挑眉,偷偷朝他眨眼睛。又弯着眼睛, 笑。

    他一直在看着他, 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可爱的,表示夸奖的笑容。

    只有他看得懂。

    是他们两个之间,密不可宣的小小秘密。

    ……

    闻箫一直很紧张。

    应该说, ……害怕。

    从江偃书的脸上,他看不出他的想法,更是无从解释自己现在突如其来的示好行为。

    是“示好”。

    他把这本本子拿出来,本质上,就是为了“示好”。

    向江偃书“示好”。

    他张开嘴, 喉咙却瞬间干涩到像要坏掉,只能发出一些毫无意义的,低低气音。

    好没用……怎么这么没用……

    他垂下眼皮,不敢看江偃书的脸,指甲却用力的,近乎自厌地抠进掌心,陷进皮肉。

    啧……

    江偃书看着面前似乎已经完全被一团浓郁黑气笼罩到快要完全看不见人影的男人,

    感觉再不说什么的话,

    ……会碎掉的吧。

    他合上本子,搭在皮面上的手指不自觉轻点,压着嗓音,轻轻哼了一段音乐。

    是那里面的第一首。

    是在闻箫第一次见到江偃书时写的。

    在 “雨夜”最热闹的午夜,台上刚结束一首劲爆打击乐的乐队被叫下台,把他们换下来的,是一个眼生的年轻男人。

    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的黑色背心,在舞台绚丽明亮的光影下,内里的所有肌肉轮廓几乎一览无余。

    他手里提着一把吉他,侧过脸调试吉他琴弦时露出的雪白侧脸瑰丽地叫人心颤。

    搭在吉他上的手指镶满金属戒指,眼角微微向下朝下面扫视的时候,吊起的眉梢锋利,眉尾突兀闪着的银色光泽,在这样的眼神下给男人镀上一层难言的野性魅力。

    像一只俊美的雄狮,漫不经心扫着尾巴巡视领地,却不会有人会忽视其下蕴藏的危险。

    枯竭的灵感好似在一瞬间重新发芽,又在男人张扬热烈的舞台下绽放到极致——

    他站在角落,不顾被错愕打翻的酒液撒了满手,只是z颤抖着、却飞快的,从口袋里掏出笔,不顾形象趴在汁水淋漓的吧台上,奋笔疾书。

    他要抓住它。

    把它放进笔下延伸的墨里。

    像曾经无数次那样。

    ……

    他成功了。

    ……

    江偃书最早注意到这首歌。

    只需一眼,他就被其上蕴藏的厚重情感包裹住。仿若重新吐露新意的枝桠,又或者在黑暗中骤然破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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