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千禧:开局就劝爸妈买房 第12节(第2/4页)

显好转。在苏晓的陪伴和开导下,她脸上的笑容多了,晚上惊醒的次数越来越少。

    李春兰托关系,暂时给小雨在附近的小学办了借读,让她不至于落下太多功课。

    看着女儿背着新书包,怯生生却又充满期待地去新学校,李夏莲的心被填得满满的,那份离婚的决心更加坚如磐石。

    十天的行政拘留期很快过去。陈志强出来了,但李家已经严阵以待。

    李大哥专门找了两个信得过的朋友,暗中在早餐店附近留意,防止陈志强狗急跳墙来报复。

    陈志强果然来过一次,远远地在街角徘徊,眼神阴鸷,但看到李建国魁梧的身影和店里人来人往的热闹,终究没敢靠近,骂骂咧咧地走了。

    法院的传票如期送到了陈志强手中。开庭的日子定在了一个月后。

    庭审那天,

    李夏莲在李建国和李春兰的陪同下走进法庭,王律师一身笔挺的西装,神情自若。对面,陈志强脸色铁青,旁边坐着一个看起来有些油滑的男律师,陈老太没被允许进法庭旁听。

    庭审的核心围绕家暴和子女抚养权展开。

    王律师沉稳有力地陈述诉讼请求,并一一出示证据:医院的伤情鉴定报告、派出所的笔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邻居刘婶和赵大爷的证词、苏晓整理的关于陈家威胁送养小雨的详细记录。

    他逻辑清晰,引用法条准确,将陈志强的家暴行为和其家庭对小雨的恶意暴露无遗。

    陈志强的律师试图反击,质疑伤情来源(说是李夏莲自己摔的)、否认邻居证言的真实性(说是李家收买)、辩称关于送养小雨只是气话并非真实意图。

    但王律师早有准备,他出示了伤情鉴定中医生对伤痕成因的专业分析(明显是外力殴打形成),质询对方律师是否有证据证明邻居被收买,并强调多次、长期、针对未成年人的恶意威胁,无论是否“气话”,都已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足以影响抚养权的判定。

    当王律师请求传唤小雨作为证人(在法官特别允许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方式下,由法官单独询问)时,陈志强猛地抬起头,眼神凶狠地瞪向李夏莲。

    李夏莲毫不畏惧地回视着他

    法官单独询问小雨的过程很短。孩子虽然紧张,但回答得很清楚,确认了爸爸打妈妈,爷爷奶奶骂她是“赔钱货”,说过要送走她的话。孩子的证言,像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陈志强一方本就脆弱的防线。

    陈志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异常沉默,除了最初否认几句,后面几乎不再开口,脸色阴沉得可怕。他的律师也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

    调解环节,法官例行公事地询问双方意见。李夏莲站起来,声音不大,却异常清晰坚定:“法官,我坚决要求离婚。为了我自己,更为了我的女儿小雨,我们必须离开那个家。我什么都不要,只要小雨的抚养权。” 陈志强则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不!离!”

    调解失败。

    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走出法庭,李夏莲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姐,哥,”她看着李春兰和李建国,眼中闪烁着泪光,嘴角却努力扬起一丝笑容,“我感觉…我们快赢了。”

    李栋梁用力拍拍她的肩膀:“那当然!邪不压正!”

    李春兰搂住她:“以后的日子,会好的。姐帮你一起,把小雨好好养大!”

    苏晓拉着小雨的手,站在不远处看着。小雨仰着小脸问:“姐姐,妈妈以后是不是再也不用挨打了?”

    苏晓用力点头,“嗯!再也不会了!

    第22章 苏记早点变苏记小吃

    一周后,法院的判决书送达。

    王律师特意亲自送来。“李女士,恭喜你。”他将判决书递到李夏莲手中,语气带着一丝温和,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女小雨由你抚养,陈志强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小雨成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向你倾斜,位于老城区的那间小平房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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