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2/3页)
其实早就吃撑了,只是因为明玺需要坐在这时不时听大人们差遣,端茶倒水拿个酒什么的,她才细嚼慢咽,迟迟没有离席。
“小玺,帮妈妈再切点西红柿好吗?”
“好,马上来。”
真是的……明恒也坐在这,怎么就支使明玺啊。虽然夏凌霄也总欺负明玺让他干这干那,但这种时候又忍不住替明玺抱不平。他在厨房忙了大半天,都已经很累了,干嘛还一会叫他拿着个一会叫他做这个的。
夏凌霄看了眼聊工作谈往事的大人们,又看了眼低头摆弄手机的明恒,把嘴巴里的消食健胃片咬得嘎嘣嘎嘣响。
明玺端着一盘西红柿回来,就见夏凌霄一副超级不爽的样子盯着正用手机回复消息的明恒。
好哦,强颜欢笑一整晚的某些人终于绷不住了。
明玺微笑,正要坐下来近距离欣赏公主破防的名场面,却被夏凌霄一把揪住衣角:“我吃好撑,你陪我出去溜达溜达消消食吧。”
看样子某些人受伤很深,已经无法面对,只能选择逃避。
行吧,那他就大发一下善心,陪1.0版本的老婆出去透透气。
大人们聊工作,回忆往事,谈天说地,正在兴头上,完全没有注意到两个孩子悄悄离席。
明恒注意到了,也只是心领神会地笑笑。
三月初早晚还有些冷。两家人仅一墙之隔,夏凌霄没穿外套过来,随手摘下衣帽架上的皮夹克。
“这谁的衣服?”
“我爸的啊。”
“哦,太肥了,外边刮风呢,会钻进去风。”
曾经的夏父是身高一米八体重仅有一百三十斤的风度翩翩美男子,而今却惨遭中年发福危机,回国还不到一个月,体重已然顺利突破了一百九十斤。
他的夹克穿在纤细单薄的夏凌霄身上,的确起不到什么御寒的效果。
夏凌霄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回家穿个外套,可转念一想,欸,这不正是突破社交距离搞暧昧的好机会吗?
“那,我穿你的?”
“……你穿吧,我这还有一件。”
明玺的衣服和爸爸的衣服很不一样,不是耐脏的黑色,而是干净的白色,质地柔软,散发着淡淡的皂香。
夏凌霄穿着他的外套,又想起白天那个公主抱,莫名有点不好意思看明玺,只低头慢吞吞地卷着过长的袖口。
“你脚还疼吗?”
“还行,一点点疼。”
夏凌霄穿上鞋,在他前面出了门。隔壁的小家伙听到动静,急切地汪汪叫。
刚好。
夏凌霄转过头说:“我们带笨笨去公园吧。”
明玺关上门,点了点头:“嗯,行。”
笨笨是夏爷爷去钓鱼的时候在湖边捡到的小土狗,长得很小,精力却很旺盛,家里上下两层楼外加一个大院子根本不够它跑,总向往着外面的世界,尤其是家附近的公园,每次去都开心的不得了。
夏凌霄把牵引绳缠在手上,看着小狗蹦蹦哒哒,忍不住笑起来,用手肘戳一戳身旁的明玺:“你看呀,它又同手同脚走路啦。”
明玺没说话,让夏凌霄有点沮丧。她想营造好的氛围,让明玺对她产生不一样的感觉,可这种时候明玺总是沉默。
好像只有两个人吵起来,明玺才会话多一点。
所以他们才总是吵。
夏凌霄仰头看向明玺,如霜般的月光下,他清隽的侧脸更比平时多了几分冷俏。
老天,真的很帅啊。
“看什么呢?”
“啊,呃……你应该去cos工藤新一。”
明玺冷笑一声:“你之前不是说让我哥去cos工藤新一吗?”
“有吗?好像说过吧,明恒哥确实也可以,你们俩都很有工藤新一的感觉。”
“那当然了,我们长得很像。”
明玺总是时不时鬼上身似的说几句让人很不顺耳的怪话,夏凌霄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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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玺,帮妈妈再切点西红柿好吗?”
“好,马上来。”
真是的……明恒也坐在这,怎么就支使明玺啊。虽然夏凌霄也总欺负明玺让他干这干那,但这种时候又忍不住替明玺抱不平。他在厨房忙了大半天,都已经很累了,干嘛还一会叫他拿着个一会叫他做这个的。
夏凌霄看了眼聊工作谈往事的大人们,又看了眼低头摆弄手机的明恒,把嘴巴里的消食健胃片咬得嘎嘣嘎嘣响。
明玺端着一盘西红柿回来,就见夏凌霄一副超级不爽的样子盯着正用手机回复消息的明恒。
好哦,强颜欢笑一整晚的某些人终于绷不住了。
明玺微笑,正要坐下来近距离欣赏公主破防的名场面,却被夏凌霄一把揪住衣角:“我吃好撑,你陪我出去溜达溜达消消食吧。”
看样子某些人受伤很深,已经无法面对,只能选择逃避。
行吧,那他就大发一下善心,陪1.0版本的老婆出去透透气。
大人们聊工作,回忆往事,谈天说地,正在兴头上,完全没有注意到两个孩子悄悄离席。
明恒注意到了,也只是心领神会地笑笑。
三月初早晚还有些冷。两家人仅一墙之隔,夏凌霄没穿外套过来,随手摘下衣帽架上的皮夹克。
“这谁的衣服?”
“我爸的啊。”
“哦,太肥了,外边刮风呢,会钻进去风。”
曾经的夏父是身高一米八体重仅有一百三十斤的风度翩翩美男子,而今却惨遭中年发福危机,回国还不到一个月,体重已然顺利突破了一百九十斤。
他的夹克穿在纤细单薄的夏凌霄身上,的确起不到什么御寒的效果。
夏凌霄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回家穿个外套,可转念一想,欸,这不正是突破社交距离搞暧昧的好机会吗?
“那,我穿你的?”
“……你穿吧,我这还有一件。”
明玺的衣服和爸爸的衣服很不一样,不是耐脏的黑色,而是干净的白色,质地柔软,散发着淡淡的皂香。
夏凌霄穿着他的外套,又想起白天那个公主抱,莫名有点不好意思看明玺,只低头慢吞吞地卷着过长的袖口。
“你脚还疼吗?”
“还行,一点点疼。”
夏凌霄穿上鞋,在他前面出了门。隔壁的小家伙听到动静,急切地汪汪叫。
刚好。
夏凌霄转过头说:“我们带笨笨去公园吧。”
明玺关上门,点了点头:“嗯,行。”
笨笨是夏爷爷去钓鱼的时候在湖边捡到的小土狗,长得很小,精力却很旺盛,家里上下两层楼外加一个大院子根本不够它跑,总向往着外面的世界,尤其是家附近的公园,每次去都开心的不得了。
夏凌霄把牵引绳缠在手上,看着小狗蹦蹦哒哒,忍不住笑起来,用手肘戳一戳身旁的明玺:“你看呀,它又同手同脚走路啦。”
明玺没说话,让夏凌霄有点沮丧。她想营造好的氛围,让明玺对她产生不一样的感觉,可这种时候明玺总是沉默。
好像只有两个人吵起来,明玺才会话多一点。
所以他们才总是吵。
夏凌霄仰头看向明玺,如霜般的月光下,他清隽的侧脸更比平时多了几分冷俏。
老天,真的很帅啊。
“看什么呢?”
“啊,呃……你应该去cos工藤新一。”
明玺冷笑一声:“你之前不是说让我哥去cos工藤新一吗?”
“有吗?好像说过吧,明恒哥确实也可以,你们俩都很有工藤新一的感觉。”
“那当然了,我们长得很像。”
明玺总是时不时鬼上身似的说几句让人很不顺耳的怪话,夏凌霄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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