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第2/3页)

迷宫一样的发髻里钻出来,爬上拱桥一样的草叶。一群硬壳蜱虫揭竿而起,由一只带着头钻入死者的衣领。死者的切创是个梭形,口缘平滑,创角尖锐,被切开的血管、经络与肌肉毫无黏挂,皮下没有瘀血,说明刀薄而快。

    凶手无门无派。不要面子,不懂规矩,就不是武林人。他很务实,用刀极是精熟——有个被刺中肩颈的人倒在另一人身旁,两人的死亡时间很近。刀尖穿破枕下矮树一样的经络丛,冲撞到山一样的骨头上,留下一道契文般的痕。刀因此卷了尖,于是凶手杀死这人后将刀扔弃,又迅速从另一人手里夺过一把刀——不是职业杀手,就算能把刀下得如此凶横,也不可能一下子夺走别人手里的刀。

    再看周遭,那开膛之人的伤口较为平整,想是被双刃刀剐出来的;一个趴倒树下的人为“七十二炼”淬钢匕首所杀;旁边倚树瘫坐的死尸肚子上插着一尺三寸长的拍髀短刀贴身的短刀;除了大叶柳下那具赤身裸体的女尸外,一概为刀所杀的人身上都只有一处创;两个脖子被扭断的人分别死于“推喉”“断锥”,说明凶手不仅手劲儿大,也精通一击毙命。

    由此可见,凶手进林子的时候只带了一把刀,或者没有带刀,他杀这些人所用的,原是他们手中的武器。他像是一条游在礁丛、盘涡中的蛇,钻空子、抖机灵,避开旖旎的骸石,绕过冲突的水流,杀了鱼,又杀了虾,最后全身而退。

    昨晚的杀人凶手,至少有两个。

    裸女为一女人所杀,其余人为一人所杀。

    还有一具尸体伤在两处:小腿被利器钻出一个合不上的血洞。伤口窄小,却重创筋骨。后颈不知被何器所攮,此时仍还流血,想是那杀器带槽。此人是最后一个死在林子里的人,比其余人晚死半个时辰。

    凶手共杀十三人。确切来说,是一个凶手杀了十一人,一个女人杀了一个女人,另一个凶手杀了一个人。最后那名凶手用的不是刀剑拳脚,而是箭或者两刃镖。

    林子里的脚印共有十五种,练济时曾见过其中两种:除卫锷昨天留下来的,还有一种他也见过。他不仅见过这种脚印,还见过脚印的主人。昨天在出庄路上的牌坊下,他和此人有过一次口舌之争。

    算到这,他脑里有了一个疑问:十二个死人留下了十二种脚印,一凶手和从犯女子留下了两种脚印,再除去卫锷留下的,这里还应该有两种脚印,分别属于那小腿、后颈有伤的受害者和杀死他的凶手。这里明明应该有十七种脚印的,他现在却只能找到十五种。

    最后的一杀一死是谁?

    刚刚在林子西面,他发现了一种脚印,与小腿、后颈有伤的受害者的鞋底相吻合,但只有三枚,离这个人的死处很远。如果这个人没进林子,只在西边走动,尸体怎会横在林中?说明他一直在树上活动,下树即死。通过尸体周围的落叶,练济时倒是也能看出这人是从树上跌下来的——虽然树枝没有折断。

    然而,杀了他的人非但没有留下脚印,也没踩断一根枝条。杀死目标以后,这一凶手就像雾气那般消失无踪。他又是谁?他的行凶目的是什么?

    练济时作出一种假设:杀手与十二个人决斗时,有两个人在林中观战,后来,他们其中的一个杀了另一个。那么,他们两方属于什么势力?

    练济时用拇指与食指捻了捻裤子,蹭掉指上的血,起身来到枫杨树旁,目视着卫锷背后的鸾翅,默了长久一会。他已经觉察到,卫锷知道些事,起码知道凶手的名字和动机,而又认为,卫锷与那连杀十二人的凶手不会有过多的交往,卫锷断然不会枉法取私。卫家倍出贤士,卫氏子弟历来恪守“立身行己,远犯刑者,以杜下流,慎交阴阳,以绝闲邪”的家训,一百年来,莫说违章犯法,对道士和尚也是避而远之。

    他斜睨着卫锷,说了句:“这是江湖人干的。”

    卫锷盯着树上的灰衣服,已经把头仰了一刻之久。这棵枫杨树很大。穗子挂在各向伸展的粗枝上,犹如一只张开的巨手捧着凌乱的丝绦。一件灰紫的袍子挂在一根树杈上,挽着的左袖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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