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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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一个人已经制住另一个人,意欲将其杀害,他的刀应该是抹或者切,不该是刺。即便是刺,也不该刺两下——先由后颈刺入,再由正面刺入——而这两处伤口会使人以为,死者是被一前一后两名凶手共同杀害。卫锷认为,当时还有两种可能:凶手的背后一刺是“制”,意在使这人停止奔逃;在逼问出一些事情以后,凶手才对这人下手。

    团头在旁道:“凶器不足一尺,短而纤薄,有双利刃,能藏进袖子或背挎内,可能是镖刀或剑。凶器撬哑门下第二节 椎骨,伤及内脉,这一处许是镖伤,又有一剑由前部廉泉穴刺入,横穿喉庭……如今未经家属许,老夫不敢下剖刀,不知颈脉气管有无重创,不知这两刀是同时而至,还是有先有后。此人肋下瘢内血黄,必是已经死去三个时辰。老夫猜想,他是最后一个死在这花厅中的人,他离门口最近。”

    卫锷看着尸体脖子上凝固的血,道:“不是镖,凶手的劲再大,镖上也不会有这么强的力。不是凶犯手持之物,无法伤到他的颈椎。”又问那团头,“你为何说他是最后一个死去的人,这五人的死亡时间并无差异,他们可能是在一刻钟内相继死的……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他当时在逃?”

    团头道:“正是。这房中共有一伙五人,凶手下手再快,总免不了有一两个人,见了其他几位被害后逃向门口。”

    卫锷明白团头的意思是,剩下的四个人都没有留下“逃”的痕迹,他们没来得及迈出逃跑的第一步,就死在了原处。害死他们的是一个老练的杀手。但眼下这般情形不仅证实了凶手很快,还昭示死者们曾有过强烈的惊愕。他们或是受到凶手的恐吓,或是没料到凶手会对他们下手,抑或两者皆有。他们一时惊惶,乱了手脚,没有及时逃走。

    卫锷检查过第二具死尸,明白了团头为何当这五人并非一人所杀。这人被拳头击中鸠尾穴,震痹心胆,即刻毙亡。杀他的是一个精通打穴的人。以往“打穴”这门技艺更像江湖讹传,因为从未有人亲眼见过一击致命的打穴招式。那么,这个人的死会不会是凑巧?

    第三人死状颇惨,脖子几乎断了一半。他身旁搁有一把两尺多长的片子刀,刀身铁铸,刃薄背硬,但是不厚。目前不能肯定这把刀的主人是谁。此人的颈部被这把刀“硌”了一下,筋膜、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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