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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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四年前,她正在康州的弗莱明高中念11年级。

    欧芹是在高三时转学来美国的。

    因为有国内的高中知识打底,她的成绩还不错,可惜长相普通了点,又不爱运动,大概已被归为了nerd类型的学生。

    安德雷斯则完全不同。

    他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人群的中心,不仅相貌英俊,健硕高大的身材更让人无法忽视。

    学校的男生们不自觉以这位橄榄球四分卫为首,漂亮的女孩儿更是他身边常客。

    那一头标志性的金发,让他成为了弗莱明高中名副其实的goldenboy。

    欧芹也爱在人群中偷偷瞧他。

    羡慕他的耀眼,也为他蓬勃鲜明的生命力所吸引,更是向往他所拥有的康庄光明的人生。

    那时,她虽然跟潘妮相处得不错,但寄宿家庭的女主人杜德利夫人总喜欢使唤她做家务。

    欧芹不是娇生惯养的孩子,帮着洗碗刷锅、拖地扫地本不算什么。

    但寄宿家庭本来也不是免费的,欧建平和季清早就通过中介机构,为她支付了大笔食宿费用。

    更何况,那时她刚来美国,生怕自己学习跟不上,让父母不满,放学后往往会花许多时间去琢磨课上没听懂的内容。

    偏偏佩姬·杜德利觉得欧芹住在自己家里,像是沾了莫大的福气,总是恨不得让她负责全家的扫洒家务,甚至还要打理草坪,或是给院子栏杆补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