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第2/3页)
不像有什么特殊关系呀。
以安德雷斯这种相貌和财力,要是真对谁有意思,她想不到任何对方会拒绝的理由,而且欧芹姐应该是有男朋友的......
她想起当初在医院病房见过的那个华裔男人,虽比不上安德雷斯,但各花入各眼,说不定欧芹就喜欢那样的。
温莱脑子里千百种猜测,但一顿饭下来都没见两人再有什么对话。越是看不出他们的关系,她越是抓耳挠腮地想弄清楚,这种八卦的欲望甚至超过了对安德雷斯本人的兴趣。
不行,她一定得搞清楚。
吃饭吃到后半段,她已经放弃亲近安德雷斯,转而跟康纳聊起天。她在上研究生,康纳是大二,都算还在上学,两人共同话题还挺多,聊着聊着,这顿饭就吃完了。
李艳将他们送出门,但温莱心里存着疑惑,瓜都没吃明白,哪肯就这么将人放走。
她眨巴着眼睛提议,“我们去喝酒吧!”
康纳年纪小,本来就是爱玩的时候,又带着少年特有的慕强心理,非常想亲近安德雷斯,自然忙不迭响应,“好哇!”
安德雷斯没有说话。
脸上还挂着彩的男孩眼睛亮亮的,小动物般的直觉告诉他,这场酒局能不能成还得看欧芹。
“芹芹姐,求你了!我们再去玩一会儿吧!之前我考上明斯图恩,你还说等我成年就带我去喝酒的。”
美国对未成年人饮酒有严格的禁令,虽有人敢不遵守,但康纳向来老实,此前是真的滴酒未沾。他生日在12月,刚上大一时还未满十八周岁。虽然现在已经大二,但他的朋友多数是像他一样的老实孩子,平时也没谁主动提起要去喝酒或者派对。
康纳扭捏地继续低声求欧芹,“我到现在都没喝过酒,求求你了芹芹姐,带我去见识见识纽约的酒吧呗!”
欧芹无奈:“我也不认识几家酒吧......”
“走吧,我带你们去。”安德雷斯应是听到了两人对话,目光凝在欧芹脸上,“以前的事,我已经忘了。”
言下之意是——
别自作多情,我早就moveon了。
你不会还耿耿于怀,所以不敢跟我待在一起吧?
欧芹脑补了安德雷斯那副不可一世的鄙夷神情,成功被激怒,“你当我记得?”
温莱现在已经百分百确定这俩人有一腿了。
不,应该说,有过一腿。
她眼睛不停在面前两个看起来毫不相干的人身上打转。
真好奇啊!
他们以前是情侣吗?现在又是什么关系?
看起来像闹掰了,那是谁先说的分手?
安德雷斯连人家不吃香菜都记得,又先答应一起去酒吧......看着还挺狗的,莫非是欧芹先甩的他?
可是,虽然她也觉得欧芹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但安德雷斯这样的条件,能让他心折的,怎么也得是个同样财富地位都不缺的大美人吧?
想不通,温莱就不想了,她开车跟在那台漂亮的拉法后面,来到一家看起来非常低调的夜店门口。门前不断有豪车停下,又被泊车人员开走,显出这家店的几分不凡。
欧芹坐在温莱
车上,气不打一处来——
康纳这臭小子,见她上了温莱的车,就屁颠颠去坐法拉利了,好像安德雷斯才是他亲哥。
她路上几次想跟温莱说,要不找个路口把她放下,但每次话还没出口,温莱就开始顾左右而言他,根本不给她说话的机会。
现在都已经到了,要是当着安德雷斯的面离开,难免显得她矫情,好像有多拿他当回事似的。
没办法,欧芹也只能跟着几人进门。
只是这家夜店,怎么看起来那么眼熟?
里面的装潢虽有更改,但格局没变,位置也很熟悉,还有连个招牌都没有的门口......
啊,想起来了。
好像是叫nob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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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德雷斯这种相貌和财力,要是真对谁有意思,她想不到任何对方会拒绝的理由,而且欧芹姐应该是有男朋友的......
她想起当初在医院病房见过的那个华裔男人,虽比不上安德雷斯,但各花入各眼,说不定欧芹就喜欢那样的。
温莱脑子里千百种猜测,但一顿饭下来都没见两人再有什么对话。越是看不出他们的关系,她越是抓耳挠腮地想弄清楚,这种八卦的欲望甚至超过了对安德雷斯本人的兴趣。
不行,她一定得搞清楚。
吃饭吃到后半段,她已经放弃亲近安德雷斯,转而跟康纳聊起天。她在上研究生,康纳是大二,都算还在上学,两人共同话题还挺多,聊着聊着,这顿饭就吃完了。
李艳将他们送出门,但温莱心里存着疑惑,瓜都没吃明白,哪肯就这么将人放走。
她眨巴着眼睛提议,“我们去喝酒吧!”
康纳年纪小,本来就是爱玩的时候,又带着少年特有的慕强心理,非常想亲近安德雷斯,自然忙不迭响应,“好哇!”
安德雷斯没有说话。
脸上还挂着彩的男孩眼睛亮亮的,小动物般的直觉告诉他,这场酒局能不能成还得看欧芹。
“芹芹姐,求你了!我们再去玩一会儿吧!之前我考上明斯图恩,你还说等我成年就带我去喝酒的。”
美国对未成年人饮酒有严格的禁令,虽有人敢不遵守,但康纳向来老实,此前是真的滴酒未沾。他生日在12月,刚上大一时还未满十八周岁。虽然现在已经大二,但他的朋友多数是像他一样的老实孩子,平时也没谁主动提起要去喝酒或者派对。
康纳扭捏地继续低声求欧芹,“我到现在都没喝过酒,求求你了芹芹姐,带我去见识见识纽约的酒吧呗!”
欧芹无奈:“我也不认识几家酒吧......”
“走吧,我带你们去。”安德雷斯应是听到了两人对话,目光凝在欧芹脸上,“以前的事,我已经忘了。”
言下之意是——
别自作多情,我早就moveon了。
你不会还耿耿于怀,所以不敢跟我待在一起吧?
欧芹脑补了安德雷斯那副不可一世的鄙夷神情,成功被激怒,“你当我记得?”
温莱现在已经百分百确定这俩人有一腿了。
不,应该说,有过一腿。
她眼睛不停在面前两个看起来毫不相干的人身上打转。
真好奇啊!
他们以前是情侣吗?现在又是什么关系?
看起来像闹掰了,那是谁先说的分手?
安德雷斯连人家不吃香菜都记得,又先答应一起去酒吧......看着还挺狗的,莫非是欧芹先甩的他?
可是,虽然她也觉得欧芹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但安德雷斯这样的条件,能让他心折的,怎么也得是个同样财富地位都不缺的大美人吧?
想不通,温莱就不想了,她开车跟在那台漂亮的拉法后面,来到一家看起来非常低调的夜店门口。门前不断有豪车停下,又被泊车人员开走,显出这家店的几分不凡。
欧芹坐在温莱
车上,气不打一处来——
康纳这臭小子,见她上了温莱的车,就屁颠颠去坐法拉利了,好像安德雷斯才是他亲哥。
她路上几次想跟温莱说,要不找个路口把她放下,但每次话还没出口,温莱就开始顾左右而言他,根本不给她说话的机会。
现在都已经到了,要是当着安德雷斯的面离开,难免显得她矫情,好像有多拿他当回事似的。
没办法,欧芹也只能跟着几人进门。
只是这家夜店,怎么看起来那么眼熟?
里面的装潢虽有更改,但格局没变,位置也很熟悉,还有连个招牌都没有的门口......
啊,想起来了。
好像是叫nob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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