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第3/3页)

食殆尽了。

    瑛氏和常安属于豪爽派,连筷子都不用,直接洗净了手,捏住从肥嘟嘟的肉里冒出来的猪蹄骨头,合力将猪蹄一分为好几块,之后一人从盘中捏起一块开吃。

    肉块拿在手中,沉甸甸、热乎乎,先抿掉那层酥烂粘唇的胶质肉皮,牙齿轻轻一合,连筋带肉的一大块香软蹄肉便落入口中,满嘴油润丰腴,入口即化。

    卞惟和卞厨娘属于婉约派,只用筷子将蹄花分成小块,再挟着吃。

    不过后来卞厨娘觉得这样吃不够爽,看了一眼边上吃得满手酱汁、嘴角流油、一脸畅快模样的瑛氏,终于没抵挡住诱惑,也上了手。

    咬下一块肉,真香啊!

    卞惟瞧着姑母叛变,无声地用眼神谴责了一会儿,依旧握着筷子吃——这猪蹄肉沾到手上很难洗呢。

    这群人,真是被香昏了头了。

    但这猪蹄确实好吃,卞惟尤其喜欢里面的蹄筋部位,吃起来很有嚼头,这时候的猪蹄刚出锅,吃进口中,外层的胶质黏糯,内里的蹄筋弹韧,别有一番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