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第2/3页)

,附近是一大片被工厂泄漏的废机油污染的滩涂。

    宋文盛在09年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买下了这片被污染的滩涂, 花费重金清理过后,却因计划有变, 迟迟没有动工重建, 一直弃置着。

    现在的问题是,宋云今也想要这块地。

    宋知礼有个耗费庞大财力正在推进的酒店项目占据他的几乎全部精力, 目前他根本就没有余力去筹划临港工业区这片土地的用途。

    宋云今对此却已经有详实可落地的开发计划,然而想要说服宋知礼出让这片土地, 并且是让给她这个新上任的死对头, 比登天攀月还要难。

    中间反复拉锯了一个多月,最终双方约在十月下旬的一个周六,在工厂见面。

    宋云今当日还带了专业测绘团队来现场考察。

    对面宋知礼的队伍,却只孤零零来了一个兰朝还。

    在宋知礼终于松口答应可以同她见一面协商的时候,她还以为宋知礼这回转了性, 总算靠点谱,知道他俩的私人恩怨, 不该和公司公事混为一谈。

    不想她还是高看了他。

    宋知礼缺席谈判,派身边一个实习助理出面,对宋云今团队的藐视, 不言自明。

    不过让宋云今颇感意外的是,代为到场的兰朝还,虽只是个行政助理,且还是实习的, 专业素养却高得惊人。

    他的说话方式,用词表达,清晰沉稳而逻辑缜密。

    宋云今自己也是港大商学院出来的毕业生,清楚地知道要达到兰朝还现在的水平,绝不是学校可以教出来的。连她自己当年毕业后也是走了不少弯路,跌了不少深坑,才在实战中一步步摸索着爬到今天的位置。

    但兰朝还此次单刀赴会,代表宋知礼一方陈述意见,交涉过程中展现出了非凡的沟通协调、规划与统整能力。他对危旧楼房留改拆建的标杆案例的引用论述,信手拈来,很难想象他目前还是个没毕业的大学生,仿佛背后有高人指点一般。

    一种莫可名状的熟悉感又一次向她袭来。

    三年前的港大开学日,她陪迟渡去报到,第一次在校园广场蝉鸣喧阗的杨树下遇见兰朝还。

    彼时见到他的第一眼,她就莫名觉得熟悉。

    现在也是。

    他的语言风格,思维方式,乃至谈判技巧,都让她觉得似曾相识,然则绞尽脑汁,想不出这股熟悉感从何而来。

    只有一点确定。

    绝不会是从宋知礼身上学来的。

    抛开恩怨老实说,宋知礼不算很差,起码不是那种只懂吃喝玩乐,创业即败家的纨绔子弟。但他既然要坐上最高的那个位置,不是最强者,就注定会被人拉下来。

    与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宋云今识人眼光毒辣,看透一个人的能力深浅,往往几句话就能试出来。

    同兰朝还交流下来,他能接住她的话句句不落空,且不会任由她主导话题,而是言之有据地交流,与她立场不同的观点,还能谈吐大方地同她争论一二。

    短暂的交谈,已经足够宋云今又惊又疑地意识到,无论逻辑思维还是情绪掌控等高层管理者应具备的素质要求,身为助理的兰朝还,水平其实是在宋知礼之上的。

    这样的高级人才,如何甘心在宋知礼身边只做一个随他呼来喝去的助理?

    宋云今爱才惜才,觉得他留在宋知礼身边简直是大材小用。如果说之前在酒会上替他调岗的提议是看在兰姨的面子上,不想他再被上司刁难,那么此番,她是真心实意向他抛出橄榄枝。

    只要兰朝还同意,她是不怕得罪宋知礼的,反正他们的梁子早已结下,也无所谓再多出一件。

    “你可以在集团内部选择任何你想去的部门,我会安排可靠的上级去带你。”

    听到她对自己能力的肯定,兰朝还沉默着看了她良久,然后淡淡一笑,文质彬彬地问她:“如果当初我没有投简历到总裁办,而是投简历到开发部门,宋总,你会选择我当你的助理吗?”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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