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2/3页)
去跟丹增阿妈说了下,丹增阿妈点了点头,程翊朝那几匹马走过去,那匹枣红马抬起头,耳朵动了动。程翊没急着靠近,站在几步开外的地方,伸出手让它闻了闻。
马打了个响鼻,低下头,继续吃草。
程翊这才走过去,解开拴马的绳子,翻身上马。
他上马的姿势很利落,左手抓缰,右手按鞍,脚一蹬整个人就稳稳地落在马背上,他先轻轻拍了拍马的脖子,双腿轻轻一夹,马便顺从地迈开步子。
程翊好像总是这样,不费力,不慌张,仿佛这世上没有什么能逃出他的节奏。他控着缰绳,控着马,控着风的方向,也控着别人不由自主追过去的目光。
速度逐渐加快,马蹄踏在草甸上发出“哒哒哒”的声响,程翊的身体随着马的节奏轻轻起伏,他跑了一圈,勒住缰绳,马前蹄扬起,在空中顿了一下,马蹄稳稳落下,阳光从他身后照过来,勾勒出他宽阔的肩膀和紧实的手臂线条,程翊低头朝沈觉非看过来。
沈觉非站在原地,忽然觉得心跳漏了一拍。
“想试试吗?”程翊朝他伸出手。
沈觉非握住他的手,程翊一用力,把沈觉非拉上马,让他坐在自己身前。
程翊说:“放松点,它很乖。”
沈觉非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放松下来。程翊的手臂从身后环过来,稳稳地扶住他的腰。
“跟着它的节奏。”程翊说,“不要跟它对抗。”
沈觉非试着放松身体,让马的起伏带着自己动。
马慢慢跑起来,沈觉非一开始还有些僵硬,但身后那道沉稳的呼吸近在耳畔,风从耳边掠过,远处的雪山越来越近,又越来越远,他渐渐卸了力气,任由自己往后靠进那片温热里。
一直跑下去就好了,不用回医院,不用面对明天,不用想他们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就现在这样,一直跑下去。
也在这一秒,沈觉非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有些人宁愿在梦里不醒。
第10章 “咱俩都挺失败的。”
回程的路上沈觉非还很精神,拿着手机拍着窗外的风景,拍到好看的还能跟程翊分享,一边调着滤镜一边问他:“你骑术怎么这么好?”
“前几年追捕的时候练的。”他说,“有个嫌疑人逃到牧区,骑马跑了三天。”
沈觉非眉梢微挑:“骑马追啊?”
程翊笑了笑:“没办法,那地方车进不去。追了三天两夜,最后在一个山坳里堵住的。”
沈觉非也笑了下,摇了摇头,程翊问他:“笑什么?”
“没什么,”沈觉非把刚才拍的那张雪山照片调了个滤镜,不满意,又换了一个,“就是觉得,其实我也不太了解你,也不知道当时怎么在一起的。”
程翊握着方向盘的手收紧了一下,沈觉非这会儿整个人都很放松,这话也只是随口闲聊,但往往这种随口闲聊才是真心话:“怎么突然这么说?”
沈觉非还是平常聊天的语气:“就是突然想到的,咱俩在一起六年,你那些追捕的事,破的案子,受的伤,我好多都是后来才知道的。有时候是从你同事那儿,有时候是从新闻上,认识你的时候我觉得我还算了解你,知道你是什么人,做什么工作,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后来在一起了,自以为了解得更深。”
沈觉非又笑着摇了摇头,像是自嘲:“可是现在想想,那些都是生活里的琐碎。真正的你,那个办了一百多个案子的刑侦队长,那个身上有十几道疤的警察,我好像从来都没真正见过。”
分手的恋人其实最忌讳提起从前,提从前就免不了翻起旧账,一旦闹起来可能连半份体面都没有,只是他俩现在都是三十多岁,早就过了能够吵起来的年纪。
沈觉非主动提到从前,他自然也不可避免地想到了从前。
沈觉非说话挺刺人的,一旦吵架说起话来都是赶着人心窝子戳,他知道往哪儿戳最疼,也知道怎么戳能让血慢慢流,不致命,但让人喘不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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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打了个响鼻,低下头,继续吃草。
程翊这才走过去,解开拴马的绳子,翻身上马。
他上马的姿势很利落,左手抓缰,右手按鞍,脚一蹬整个人就稳稳地落在马背上,他先轻轻拍了拍马的脖子,双腿轻轻一夹,马便顺从地迈开步子。
程翊好像总是这样,不费力,不慌张,仿佛这世上没有什么能逃出他的节奏。他控着缰绳,控着马,控着风的方向,也控着别人不由自主追过去的目光。
速度逐渐加快,马蹄踏在草甸上发出“哒哒哒”的声响,程翊的身体随着马的节奏轻轻起伏,他跑了一圈,勒住缰绳,马前蹄扬起,在空中顿了一下,马蹄稳稳落下,阳光从他身后照过来,勾勒出他宽阔的肩膀和紧实的手臂线条,程翊低头朝沈觉非看过来。
沈觉非站在原地,忽然觉得心跳漏了一拍。
“想试试吗?”程翊朝他伸出手。
沈觉非握住他的手,程翊一用力,把沈觉非拉上马,让他坐在自己身前。
程翊说:“放松点,它很乖。”
沈觉非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放松下来。程翊的手臂从身后环过来,稳稳地扶住他的腰。
“跟着它的节奏。”程翊说,“不要跟它对抗。”
沈觉非试着放松身体,让马的起伏带着自己动。
马慢慢跑起来,沈觉非一开始还有些僵硬,但身后那道沉稳的呼吸近在耳畔,风从耳边掠过,远处的雪山越来越近,又越来越远,他渐渐卸了力气,任由自己往后靠进那片温热里。
一直跑下去就好了,不用回医院,不用面对明天,不用想他们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就现在这样,一直跑下去。
也在这一秒,沈觉非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有些人宁愿在梦里不醒。
第10章 “咱俩都挺失败的。”
回程的路上沈觉非还很精神,拿着手机拍着窗外的风景,拍到好看的还能跟程翊分享,一边调着滤镜一边问他:“你骑术怎么这么好?”
“前几年追捕的时候练的。”他说,“有个嫌疑人逃到牧区,骑马跑了三天。”
沈觉非眉梢微挑:“骑马追啊?”
程翊笑了笑:“没办法,那地方车进不去。追了三天两夜,最后在一个山坳里堵住的。”
沈觉非也笑了下,摇了摇头,程翊问他:“笑什么?”
“没什么,”沈觉非把刚才拍的那张雪山照片调了个滤镜,不满意,又换了一个,“就是觉得,其实我也不太了解你,也不知道当时怎么在一起的。”
程翊握着方向盘的手收紧了一下,沈觉非这会儿整个人都很放松,这话也只是随口闲聊,但往往这种随口闲聊才是真心话:“怎么突然这么说?”
沈觉非还是平常聊天的语气:“就是突然想到的,咱俩在一起六年,你那些追捕的事,破的案子,受的伤,我好多都是后来才知道的。有时候是从你同事那儿,有时候是从新闻上,认识你的时候我觉得我还算了解你,知道你是什么人,做什么工作,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后来在一起了,自以为了解得更深。”
沈觉非又笑着摇了摇头,像是自嘲:“可是现在想想,那些都是生活里的琐碎。真正的你,那个办了一百多个案子的刑侦队长,那个身上有十几道疤的警察,我好像从来都没真正见过。”
分手的恋人其实最忌讳提起从前,提从前就免不了翻起旧账,一旦闹起来可能连半份体面都没有,只是他俩现在都是三十多岁,早就过了能够吵起来的年纪。
沈觉非主动提到从前,他自然也不可避免地想到了从前。
沈觉非说话挺刺人的,一旦吵架说起话来都是赶着人心窝子戳,他知道往哪儿戳最疼,也知道怎么戳能让血慢慢流,不致命,但让人喘不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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