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第2/3页)

可贴。

    审判长程砚坐在审判席正中。

    他翻开案卷,看了眼双方席位。

    “核对当事人身份。”

    程序走得很快。巨头公司主辩律师站起身,深灰西装,领带打得工整。他姓贺,业内常年替大型企业处理劳动争议,开口就把声音压得平稳又密。

    “被告代理人,贺庭。权限为特别授权。”

    沈听晚看不到他完整口型,贺庭站位偏侧,灯光打在他脸上,唇部阴影很重。

    陆灼的手已经动起来。

    屏幕出现:

    “对方主辩:贺庭,特别授权。”

    沈听晚扫了一眼,点头。

    程砚看向原告席。

    “原告代理人。”

    沈听晚起身。

    “原告代理人,沈听晚。因本人术后听力障碍,已提交合理便利申请,由法务助理陆灼进行同步文字转述。转述内容同步保存,可供法庭核验。”

    程砚看了眼陆灼面前的设备。

    “转述不得夹带评价,不得提示答案。庭后提交转述记录。”

    陆灼抬头。

    “明白。”

    她把这两个字也打到屏幕上,给沈听晚看。

    贺庭站起身。

    “审判长,被告对该合理便利形式保留意见。同步文字转述可能影响原告代理人独立判断,也可能造成信息筛选。”

    陆灼敲键。

    “对方反对同传,说会影响独立判断。”

    沈听晚看完,起身。

    “审判长,转述设备只记录对方发言和法庭发问,不生成答复。若被告担心信息筛选,可申请调取屏幕记录。原告同意当庭投屏转述记录。”

    程砚看向贺庭。

    “被告是否有具体替代方案?”

    贺庭停了半拍。

    “被告认为可由法庭书记员记录为准。”

    程砚翻了一页材料。

    “书记员记录不是实时沟通辅助。合理便利准许,记录留存。继续。”

    法槌落下,清脆一声。

    沈听晚听不见,却看见旁听席前排一个听障代表把手放在膝盖上,握紧又松开。

    贺庭开始发言。

    他的语速快,句子长,法条编号、司法解释条款、劳动管理概念连续压下来,普通人听了都要绕。沈听晚的视线钉在屏幕上,陆灼的手指在键盘上飞快移动,删减掉修饰,只保留要害。

    “对方:本案不符合共同事实基础,十名原告岗位不同、厂区不同、解除原因不同,合并审理会影响效率。”

    “对方:公益叙事不能代替个案举证。”

    “对方:听障身份不当然降低劳动纪律标准。”

    贺庭说到这里,视线扫向沈听晚。

    “另,被告注意到,原告代理人本人存在听力障碍。我们尊重残障人士参与司法活动,但本案材料包含大量口头沟通记录、车间现场交流记录。若代理人连当庭发言都需他人转述,如何保证其对证据形成过程的理解没有偏差?”

    旁听席后排有人发出短促的笑声。

    程砚抬头。

    “旁听人员保持安静。”

    陆灼的手停了半拍,把这句话原样打上屏幕。

    沈听晚看完,抬手按住桌沿,站起身。

    她没有急着说话,而是翻开第一本证据册。

    “审判长,原告回应三点。”

    陆灼的屏幕同步给她留出空白,准备记录法庭反应。

    “第一,十名原告诉请分别列明,事实各自独立。我们申请合并审理,是因为被告提交的解除模板、考勤规则、岗位调动流程来自同一集团制度,存在共同审查基础。若法庭认为部分事实需分案,原告接受程序安排,但不接受被告用‘岗位不同’抹掉同一制度来源。”

    她翻到第二页。

    “第二,公益叙事没有进入诉讼请求。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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