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前夕(第3/4页)

小姐大人有大量,别跟我这条狗一般计较,好不好?”

    陈宝珠终于转过身来,半嗔半怒:“又乱说。你是狗吗你?”

    程天朗见她肯转身,嘴角就翘起来了:“是狗。你的狗。只给你当狗,当一辈子,好不好?”

    “呸。谁稀罕。”

    程天朗一听这口气,就知道人哄回来了。他二话不说,掀开被子,把人打横抱起来,几步走到沙发边坐下,端起那碗阿胶西米露,先用勺子搅了搅,自己尝了一口,试试温度,才把勺子递到她嘴边。

    “来,流了那么多血,心疼死老公了。恨不得每个月这血我来替你流。”

    陈宝珠含进嘴里:

    “程天朗,你以前也这么哄过那些女人吗?”

    “这样就算哄?我同你讲的都是真心话。”

    “你正经点!”

    “我哪里不正经?你不是走到包间门口了吗?怎么不进来?你也看见了,江耀宗左拥右抱,差点没当众上演活春宫,全场就我最规矩,酒都不敢多饮几口,怕你嫌我成身酒味!”

    陈宝珠没作声。

    她是走到包间门口了,也看见了。

    可看见了又怎样?

    她如今什么立场?别讲现在跟他一清二白,就算当初真嫁了,真成了江太,她也没资格吃这醋。

    她从小就不是那种白日做梦的人。

    她不会信一个男人一辈子只守着她一个。

    江耀宗不会,程天朗更不会。

    若江耀宗真如他所说的那么爱她,为什么分手之后,就真的再也没来庙街找过她一次?

    虽有遗憾,但更多的时候是庆幸,庆幸当初那当头一棒,将她敲晕,将她打醒,不然她未来数十年就要陷入得同无数女人争风吃醋的泥潭,她的孩子就要跟数不清的野种抢老豆争家产。

    万幸……万幸……

    吃着吃着,陈宝珠随口提起:“过几日,送我返庙街吧。”

    “怎么?”

    “想金姐了。而且,也快开学了,我得回去。”

    程天朗正给她舀西米露,手顿了一下,又继续舀:“老婆仲系学生妹,我差啲唔记得。咁我呢排要加把劲啦。过几日我开张卡畀你,学费、生活费、零用钱,都入落去……”

    “不用了。”

    “讲咩话。老公赚嘅钱,你该花花,心安理得花,唔使同我客气……”

    “我要去美国了。”

    “唔使心疼……”

    两个人同时停了口。

    房间里静下来,只剩中央空调的风声。

    程天朗放下那碗西米露,拿起烟盒抖出一支烟刚要点,想起她身子不舒服,又站了起来,走到窗边推开窗,才把火打着。他吸了一口,烟从嘴里慢慢吐出去,混着夜风散了。

    “几时嘅事?”

    “今晚。”陈宝珠自己端起那蛊血燕,舀了一勺,“霍肇珩把资料给我看了。”

    程天朗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着。

    她坐在沙发上,他靠窗站着,中间茶几上那碗西米露还在冒着热气。

    过了很久,程天朗才再次开口:

    “你来澳门,不是帮我,也不是帮江耀宗。”

    他夹着烟的手垂在窗边:

    “讲到底,我也好,江耀宗也好,都是你为了能让霍肇珩重新看见你的踏脚石,对吗?”

    陈宝珠没辩解。

    毕业之后,霍肇珩突然再也没有找过她,陈宝珠把跟他有关的每一件事翻来覆去想了个遍,从第一次见面到最后一顿饭,她什么都没做错,没要过他一样东西,连脾气都收着。

    可越想,越觉得荒诞——既然什么都没错,为什么还会被人像扔垃圾一样扔了?

    后来她想通了,错就错在“没错”。

    在霍肇珩眼里,一个庙街飞女,跟程天朗那种蛊惑仔有什么区别?不过是个新鲜玩意儿,逗着好玩。玩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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