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第2/3页)
警察,立马换了态度:
“警官好!是这样的,如果一定要进出,可以通过储物仓,不过口子有点小,得瘦点的人挤过去。”
按照制造商的说法,警方在房车后侧方找到一扇向外开的小门,钻入仓内后,朝车厢方向的上方又是一扇门。
小门也就比笔记本电脑大一圈。
确实如制造商所说,得挤过去。
但通过这道小仓门,就能看到车厢内部。
警员再次向制造商确认,仓门无需钥匙,即可落锁。
如此一来,大致可以推测出凶手的退出路线。
从车厢内的小仓门,挤入储物仓,再推开外部仓门离开,一路边退边清理痕迹,关门后实现“密室”。
现勘在两道仓门内外仔细检查,时不时发出纳闷的感叹。
“这么小一个口子,除非是小孩,不然肯定得留点痕迹。这凶手,清理得真干净。”
这话乍一听是夸奖,但没一个人脸上是高兴的。
警员对厂家郑重表示感谢后,语气肯定地说:“这么刁钻的进出方式,凶手是死者熟人的可能性更大了。”
“请问,房车在现场时,车头朝着哪个方向?”
要不是沈顾问突然开口,在场警员都快忘了他还在。
小明直接给他看相机里的照片,“车头朝里,屁股朝外。”
沈规确认情况后说了声谢谢。热搜上的视频开始拍摄时,房车已经起烟,加之拍摄距离较远,镜头持续抖动,看得并不清晰。
如今看来,房车的停靠方式也有讲究。
他再次点开和楼川的聊天记录,回看热搜视频。
视频最开始时,道具箱的位置离房车侧后方仓门很近,加上箱子疑似有移动痕迹……
凶手极有可能是通过道具箱进出现场的。
楼川给他看过监控,当时就有推测,拖动箱子的“工作人员”做过伪装。
蒋中诚偏瘦,和苗伦的身形差异极大,“工作人员”大概率就是苗伦。
也就是说,藏在道具箱里的,可能是警方一直在找的蒋中诚。
但他们的作案过程有必要这么麻烦吗?
“有必要这么麻烦吗?”
看到沈规发来的推测,楼川第一时间发出感叹。
许多凶手作案时会选择伪装,一般是遮掩面貌,或改变身形,但把自己藏进道具箱里?
确实能达到掩人耳目的效果,但移动时目标更大,且需要同伙参与。
这绝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痕检在一旁对蒋中诚的车取证,闻言怔怔抬头:“啊?”
楼川连忙解释:“不好意思,不是说你,继续。”
他没留在原地等结果,抬脚沿着监控里蒋中诚和苗伦的行动路线走一遍。
楼川缓步走入巷道,眼前是成排的道具箱,几乎妨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通行。
他侧身通过,走出巷口后,朝右走50多米就是案发地点。
剧组工作人员散得差不多了,在案子没下文前,不敢贸然开工。
楼川原路返回,忽然脚步一滞,转头凝视着巷道,再次走入,步伐逐渐加快。
他沿着拍摄街道一路前行,中途朝路边的巷道内张望,连忙拿出手机拨通图侦电话。
“喂,刚哥。你切到北禾路这边,我站在路口,帮忙调一下案发时,这个巷子所有出口的监控画面。”
楼川凝望着巷道深处,小道虽然狭窄,但和其他只能侧身通过的巷子相比,嫌疑人想拖着道具箱以最快速度离开现场,面前这个巷子是最优选。
而且,如果凶手是藏在道具箱里,需要通过帮手才能移动。
如今蒋中诚的车还在停车场,也就意味着,“帮手”拖着道具箱离开现场后,通过其他的交通方式转移。
“帮手”很可能也有“帮手”。
这么麻烦的作案行为是凶手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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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好!是这样的,如果一定要进出,可以通过储物仓,不过口子有点小,得瘦点的人挤过去。”
按照制造商的说法,警方在房车后侧方找到一扇向外开的小门,钻入仓内后,朝车厢方向的上方又是一扇门。
小门也就比笔记本电脑大一圈。
确实如制造商所说,得挤过去。
但通过这道小仓门,就能看到车厢内部。
警员再次向制造商确认,仓门无需钥匙,即可落锁。
如此一来,大致可以推测出凶手的退出路线。
从车厢内的小仓门,挤入储物仓,再推开外部仓门离开,一路边退边清理痕迹,关门后实现“密室”。
现勘在两道仓门内外仔细检查,时不时发出纳闷的感叹。
“这么小一个口子,除非是小孩,不然肯定得留点痕迹。这凶手,清理得真干净。”
这话乍一听是夸奖,但没一个人脸上是高兴的。
警员对厂家郑重表示感谢后,语气肯定地说:“这么刁钻的进出方式,凶手是死者熟人的可能性更大了。”
“请问,房车在现场时,车头朝着哪个方向?”
要不是沈顾问突然开口,在场警员都快忘了他还在。
小明直接给他看相机里的照片,“车头朝里,屁股朝外。”
沈规确认情况后说了声谢谢。热搜上的视频开始拍摄时,房车已经起烟,加之拍摄距离较远,镜头持续抖动,看得并不清晰。
如今看来,房车的停靠方式也有讲究。
他再次点开和楼川的聊天记录,回看热搜视频。
视频最开始时,道具箱的位置离房车侧后方仓门很近,加上箱子疑似有移动痕迹……
凶手极有可能是通过道具箱进出现场的。
楼川给他看过监控,当时就有推测,拖动箱子的“工作人员”做过伪装。
蒋中诚偏瘦,和苗伦的身形差异极大,“工作人员”大概率就是苗伦。
也就是说,藏在道具箱里的,可能是警方一直在找的蒋中诚。
但他们的作案过程有必要这么麻烦吗?
“有必要这么麻烦吗?”
看到沈规发来的推测,楼川第一时间发出感叹。
许多凶手作案时会选择伪装,一般是遮掩面貌,或改变身形,但把自己藏进道具箱里?
确实能达到掩人耳目的效果,但移动时目标更大,且需要同伙参与。
这绝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痕检在一旁对蒋中诚的车取证,闻言怔怔抬头:“啊?”
楼川连忙解释:“不好意思,不是说你,继续。”
他没留在原地等结果,抬脚沿着监控里蒋中诚和苗伦的行动路线走一遍。
楼川缓步走入巷道,眼前是成排的道具箱,几乎妨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通行。
他侧身通过,走出巷口后,朝右走50多米就是案发地点。
剧组工作人员散得差不多了,在案子没下文前,不敢贸然开工。
楼川原路返回,忽然脚步一滞,转头凝视着巷道,再次走入,步伐逐渐加快。
他沿着拍摄街道一路前行,中途朝路边的巷道内张望,连忙拿出手机拨通图侦电话。
“喂,刚哥。你切到北禾路这边,我站在路口,帮忙调一下案发时,这个巷子所有出口的监控画面。”
楼川凝望着巷道深处,小道虽然狭窄,但和其他只能侧身通过的巷子相比,嫌疑人想拖着道具箱以最快速度离开现场,面前这个巷子是最优选。
而且,如果凶手是藏在道具箱里,需要通过帮手才能移动。
如今蒋中诚的车还在停车场,也就意味着,“帮手”拖着道具箱离开现场后,通过其他的交通方式转移。
“帮手”很可能也有“帮手”。
这么麻烦的作案行为是凶手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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