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粉奇谭(2)(第16/17页)

竞称其冤。

    语传内廷,神宗恻然伤之,乃命械国臣等赴刑部,棚、扒、吊、拷,备受苦楚,俱吐实,备列剽掠情状,余赃凶刃皆得。

    乃知造谋杀死周皇亲者,实朱国臣也,而刘汝成戳其胁,刘五斲其胸。

    问官听了,咬牙切齿,拍案大骂道:“这些贼男女,死有余辜,似此枭獍之徒,岂容辇毂之下!合行骈戮,以靖邦畿。

    ”喝教加力行杖,各打了六十讯棍,押下死囚牢中,奏请明断发落。

    神宗皇帝见奏,怒凶徒狂悖,批准奏章,着会官即时处决。

    法司钦此钦遵,处斩众盗已毕,一面回奏,复将前后犯由狱词详细录上。

    神宗得奏,心中益怒,欲重谴翁司寇等,乃令刑科追论其事。

    时去决冤狱时已二年,刑部尚书为严恭肃公,虑初问诸臣当得罪,谋之首揆江陵公张居正。

    江陵公云:“第以真情入告主上,不得有所饰,且首事者尤不可逭。

    ”盖谓把总张国维也。

    严恭肃如教上疏,神宗以所拟过轻,命再拟。

    会给事中周良寅、萧彦复劾之,遂追夺翁司寇官职,令致仕归;调刑部郎中徐一忠、王三锡于外。

    潘郎中已知九江府,亦谪知陈州。

    而把总张国维终于论戍,一时以为纵,或谓张把总有大力结强援,得丽轻典云。

    末几,随大军出巡边,忽落马下,遭万马踏为肉泥。

    自是,刑家慎狱,不肯造次。

    必曰:“恐如荷花儿。

    ”世之冤若此,何恨也!正是:堂前一点朱红字,民间一路血斑斑。

    看官听说,你道这桩案子,只如此便了帐么?列位,试想不杀人倒要偿命,死者必然怨气冲天,纵然官府不明,皇天自然鉴察。

    所以就有阴报。

    那阴报事也尽多,却是在幽冥地府之中,虽是分毫不爽,无人看见。

    又有那附身活现花报的,

    恰像人原不曾死,只在面前一般。

    随你欺心的硬胆的人,思之也要毛骨悚然。

    从来说鬼神难欺,无如此一段话本,最为真实骇听。

    正是:从来人死魂不散,况复生前有宿冤!话说荷花儿死后,转眼又过数十载。

    时余姚有一人,名章大立,乃是道学之士,家居授徒。

    忽有二冤鬼,一女一男,白日现形,附身索命。

    初扼其喉,继推之地,又以两手高撑,梏而不开,若空中有绳系之者。

    先作女声道:“我荷花儿也。

    ”继作男声道:“我王奎也。

    ”皆北京口气。

    家人闻声入视,急问道:“汝有何冤?”冤鬼道:“章大立前身姓翁,亦名大立,万历时为刑部右侍郎。

    其时我主人周世臣,官锦衣指挥,家贫无妻,只荷花儿与王奎一婢一奴相伴。

    有盗入室杀主人去,把总张国维入室捕盗,疑我二人因奸弒主,遂拘之。

    及下刑部,郎中潘志伊疑之,狱久不决。

    及大立为侍郎,忽发大怒,别委郎中王三锡、徐一忠再讯,二人迎合,遂用严刑拷讯。

    荷花儿不胜楚毒,遂自诬伏,谓己与某某通奸,杀主取财,捕某某不得,竟坐罪凌迟。

    又谓王奎通情,亦问斩刑。

    志伊苦争不能得,遂将我二人斩剐于市。

    越二年,别获真盗,都人方知我二人之冤。

    传入宫中,天子大怒,责令追查。

    然仅夺大立官职,而调一忠、三锡于外。

    请问:凌迟重情,可是夺职所能蔽辜否?我故来此索命。

    ”家人复问道:“何以不报王、徐之冤?”答曰:“彼二人恶迹更多。

    一已变猪,一囚酆都狱中。

    我不必再报。

    惟大立前身颇有清官之号,又居显秩,故尔迟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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