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粉奇谭(3)(第14/17页)



    自此愈加小心,每夜受用过了,便把一条铁索,将瑶瑟锁在房门背后,不容转动。

    瑶瑟自尽不成,又添许多苦楚。

    正是:在人矮檐下,怎敢不低头。

    话休絮烦。

    且说两个差人,一路押着瑶瑟,迤逦解至湖州。

    再带上行枷,依旧贴了封皮,一迳入城,直至湖州府前来。

    当厅投下了衢州府文牒,押瑶瑟至堂前。

    湖州知府闻说瑶瑟解到,即时升厅。

    先写了一个回帖,教衢州府差人赍去回覆。

    随把瑶瑟除了行枷,押至案前跪下。

    定睛一瞧,果然花容月貌,好生动人。

    又将招词看过,勘问道:“久闻你聪明伶俐,过目成诵,有女状元之才。

    尔既知书识字,应知礼义名节,为何这般贪淫无耻,不遵闺训,不论纲常,做下这等逆伦大罪,是何理说?”瑶瑟见说,泪下数行,啜泣不已,叩头诉道:“相公青天在上,犯妇自幼读书,岂不知节?只为自顾才貌过人,立意得风流俊雅者,与谐伉俪。

    然堂上双盲,竟以花眷玉貌,许与土木偶人。

    万不得已,只得暗谐鸳偶,比翼交颈,遂至积幻生枉,牵毙无辜。

    总由着望不谐,竟自荼毒此身,是犯妇自投于死,悔之无及也。

    伏乞青天怜悯,赦宥一息。

    自今以后,改恶迁善,学做好人便了。

    ”府君见其辞色哀感顽艳,叹道:“尔语言伶俐,何遽作事胡涂?既谋死了亲夫,这一剐是万万免不得了。

    ”瑶瑟不胜愤恨,叫道:“正惟伶俐之过耳!自谓以此身付之土木偶人,不如付之白刃之犹为不负也。

    ”府君听了这话,发怒道:“这样毒心妇人,自恃才貌,便不顾廉耻,与人苟合。

    先头虽是吴节孝和奸,然同谋杀死亲夫,已是凌迟重罪。

    其后致奸夫丧命者,实首于你淫嬲之罪也。

    你这恶妇,一剐以偿二夫之命,也不为枉。

    ”喝教选上号毛板,带到衙门褪衣打她四十。

    瑶瑟苦苦哭告,那里肯听。

    亏得隶卒见这娇娘粉团也似臀儿,存了一点爱惜之心,都不甚深重,止有五七下着肉。

    不然瑶瑟这般娇怯身躯,早已呜呼尚飨了。

    打毕,当厅画供,叠成文案,取一面大枷枷了,发下死囚牢里。

    有分教香肌玉体,零星葬于猪犬鸢鸟之腹。

    正是:万恶淫为首,报应不轻饶。

    却说秦乡绅听说女儿捉回,招成铁案,下在死囚牢中,连忙带上几千银子来到城中,想要设法搭救。

    然府君不徇私弊,直绝峻拒,再三相恳,终是无计可施,只得收拾回家。

    尽将银钱送进监去,央人好生看觑。

    因他使了钱物,瑶瑟在监中倒不曾受苦,反落得自在快活。

    狱吏之子某,久涎瑶瑟之美,时时殷勤讨好,把她刑具都松放了,住在一个好房头,又将些饮食调养。

    瑶瑟得这一番的收拾,浑身爽利,棒疮全愈,感激不尽,情愿委身事之。

    在监中重新调脂弄粉,与吏子不分昼夜,极意寻欢取乐。

    心中痴望,犹以为其父上下打点,上司或批驳,尚有生路。

    不意府君申文上司,详审议罪,奏过朝廷,倒下圣旨:“勘得犯妇秦瑶瑟,风流放荡之女也。

    不合私通奸夫,药死亲夫,又不合贪淫无度,纵欲伤生,以致奸夫丧命。

    火伦丧耻,大逆不道,准律凌迟处死。

    剐二百四十刀,分尸五段,首级枭示。

    文书到日,即便施行。

    ”湖州府官奉了圣旨,即命差役人等,将朝廷文书并招状,满城张挂。

    次日绝早起来,一面传齐差役及刽子手等,皆在大堂伺候;一面移文城守,点兵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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